伊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文摘   2024-11-08 21:37   黑龙江  



在“双十一”即将到来之际,众多电商平台的预热活动如火如荼,各种规则和优惠令人眼花缭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伊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防范网购风险,科学理性消费。 

在参考信息方面,鉴于部分消费者习惯依赖“第三方测评”,而其中存在以盈利为目的的误导情况,市消保中心建议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各类“测评红黑榜”等内容,可通过查验账号作者往期成果、点赞情况和网友评论来综合判断。

在购物方式上,“直播购物”的火热可能导致消费者跟风消费。市消保中心倡导依据自身实际需求购物,可提前将心仪商品加入购物车,对比不同平台、不同时段价格,避免冲动消费。同时,切勿随意登录不明购物网站、App或点击弹窗链接,应使用正规支付渠道,确保支付安全。

支付环节同样关键,市消保中心提醒消费者留意购物平台默认支付方式,谨慎对待“先用后付”功能。若不慎开通相关支付功能,需结合自身消费习惯考虑是否保留。使用此类功能的消费者要注意避免盲目消费和信用风险,收货后及时付款。

此外,市消保中心提醒消费者要留存商品界面截图、与商家沟通记录等凭证,若出现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商家所在地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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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伊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一审:林琳

     二审:祝巍

     三审:徐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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