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农民利益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基层粮库、民营粮食收储企业、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及其他相关涉粮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在粮食购销中实施压级压价、抬级抬价;
2.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3.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4.实施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5.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或者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6.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7.破坏检定铅封、印信的违法行为;
8.短斤少两等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9.在粮食购销中达成、实施垄断协议;
10.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粮食或以不公平的低价收购粮食等违法行为;
11.粮食生产加工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12.销售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粮食等违法行为;
13.粮食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14.粮食生产销售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违法行为;
15.粮食购销领域中涉及市场监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12315
嘉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786206
汤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539677
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581155
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大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430908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6167209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6167692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翠分局:6166621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林分局:3722016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认真受理每一条线索,并对举报人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依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公开曝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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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伊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审:林琳
二审:祝巍
三审:徐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