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要 | 午间学术报告会:物像、世像与气像——论中国传统诉讼中地图与审断的关系

财富   2025-01-08 20:01   北京  



   / 前言

2024年12月27日中午12:30,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24年秋季学期第五场午间学术报告会在理科5号楼201室顺利举行。

本次报告会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长聘副教授凌鹏担任主讲人,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刘爱玉教授主持。凌鹏老师以“物像、世像与气像——论中国传统诉讼中地图与审断的关系”为题进行了精彩的学术报告。数十名校内外师生参与了本次报告会,现场气氛活跃、讨论热烈。



   / 讲座纪要

讲座伊始,凌鹏老师简要回顾了自己对租佃关系的“情理”结构的研究并提出了反思。凌老师的博士论文及后续研究关注同治朝巴县地方“租佃关系”的内容构成和相应的基层治理结构,其中,对治理结构和情理结构的提炼一方面有较为清晰的优势,另一方面存在着未将对于人的整体性理解纳入租佃关系结构讨论的情况,进而可能导致僵化的倾向。由此,凌老师引出了下一阶段的研究设想,即以地权问题为线索对“人”展开包含历史文化、人际关系、民间风俗等内容的多方面探讨。

研究背景部分,凌鹏老师阐述了地图与政治、社会的密切关系:地图不仅是对地理空间的描绘,更与国家和政府的治理存在着密切联系,因此研究者可以通过对地图的分析解释政治与社会的基础逻辑。凌老师进一步介绍了目前有关中国地图的研究现状,其中,具体“诉讼”中的地图具有微观性和实用性两方面特征,这类地图通常由知县派吏役下乡绘制,虽仅用于某次案件的审断,却能够反映诉讼中各方最为关注的问题。凌老师回顾了聚焦清代诉讼地图的先行研究,发现既有成果体现了诉讼中“地图”的复杂多层性特征,但目前学界对于这些特征的系统性认识仍较为缺乏。此外,多层性特征与地方官对基层治理的理解之间的相关性也未被明确。

在此背景下,凌老师的研究尝试引入艺术史研究的一些思路来处理诉讼地图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地图作为中国传统“绘图”的一种类型,其绘制也体现着某种构成共通性知识与宇宙观的“心理景观”(mindscape);地图不仅表示自然外貌,也反映着地图制作者的记忆和见解。此外,图像本身还能够体现出事实与价值相融合的“空间意识”,因此具有丰富的研究价值。凌鹏老师借助实例说明,诉讼图中不仅涉及纠纷相关的具体地块情况,还包括周围的天地、河流、道路等要素和构成地图整体框架的天与地。凌老师进一步指出,已有研究无法回答为何大量土地纠纷图均呈现某种特定形态、包含多重内容的问题。为回答这一问题,凌老师在研究中将诉讼地图区分为“物像”“世像”和“气像”三重维度。其中,“物像”是与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事物层面,标志着纠纷土地在具体地理中的位置;“世像”指具体涉讼物件外与之相关的信息,标志着纠纷土地在社会中的位置;“气像”则指构成地图整体空间结构的元素,标志着纠纷土地在气之天地流转中的位置;三重维度与“物理”“情理”和“天理”分别对应。

之后,凌鹏老师梳理了咸丰朝巴县档案中涉及地图的案件的基本情况,指出地图在地权类案件中普遍存在。凌老师以几幅诉讼地图作为分析样例,在介绍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展现了诉讼地图三重维度包含的信息。进一步地,凌老师对地图与审断间的关系展开分析,并探究审断决策的原因及其考量。凌老师发现,理想的诉讼解决不仅需要“物像”上的平息纠纷,更需要“世像”乃至“气像”的疏通;这意味着,纠纷事件背后人与人、族与族的关系乃至整个社会(天地)秩序均需调整。

最后,凌老师对研究发现进行了总结。凌老师指出,清代民间发生的纠纷诉讼是“物像”层面的客观对错,也是“世像”上人际和人伦关系的失序,更是天地之间气之流转的阻滞表现。诉讼审断的意义也需从多重维度来理解,在判断是非、调节人情关系之外,也带有理顺天地之气、调整社会风气的意味。


   / 点评与讨论

报告结束后,刘爱玉老师点评了本场讲座的内容,指出土地的流转和确权既是历史的问题,也具有现实层面的重要性,凌老师深入挖掘历史档案并确定社会学研究问题的实践值得学习。随后,在场师生就诉讼地图的出现与演变、作图者(实操者)遵循的规范、“气像”与天理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讲座在讨论中圆满结束。



文字 | 陈以诺

新媒体编辑 | 赵新灏

摄影 | 钟玥

审核 | 黄美龄 伍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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