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4020231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XX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竹林碳汇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4020231号建议)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最主要的碳库,竹子是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生长更新速度快、年生长量大、一年种植长期利用等特点,使其成为理想的碳汇植物。有关研究表明,竹子从生长发育、采伐收获、加工制造、产品利用直至废弃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过程,是碳循环的全过程。以60年经营周期为例,每公顷竹林可固碳307吨,而阔叶林为259吨、杉木林为178吨,远远高于其他林分。因此,高质量发展竹产业,既发挥了竹林涵养水源、固碳储碳等的生态重要性,又蕴藏着将竹产品、碳汇等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强大动能。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关于设置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竹产业基础设施;同时提高竹产业补助标准的建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23〕3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第七条第16款明确:我省竹产业发展实行的是财政奖补政策,即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省政府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支持地方政府将奖补资金用于竹产区作业道路、灌溉、用电、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竹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竹林基地建设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对符合中央财政林业贴息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纳入“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省级项目库、符合支持条件的竹区公路项目按照政策给予资金补助。
二、在全省开展竹苗栽植、抚育技术培训,推广栽植巨黄竹的建议
长期以来,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托科技下乡万里行、“1+N”科技服务团、科技特派员、业务培训等活动,并结合三年行动方案和《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解读等,分期分批向从业者开展低产竹林识别、优良竹种选择、竹林集约培育等适用技术培训和示范,指导从业者针对性地采取定向培育、品种更换、密度调整、打篼垒土、施肥防虫等措施,提升低产竹林综合效益,2023年全省接受培训的竹产业从业者达到3.7万人次。巨黄竹又称佯黄竹,学名Bambusa changningensis‘Juhuang’,是由宜宾林竹产业研究院、兴文县林农优良竹种专业合作社、兴文县林业和竹业服务中心联合选育,被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为四川省2024年林木良种。适宜种植的范围主要在川南地区海拔1000米以下,土壤pH值5.5-7.0之间的地区。推广栽植巨黄竹要严格遵循“适地、适树、适种源、适品种”原则,科学选择,在当地引种试验成功后再推广。
三、持续争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扩大范围,大力推广竹林机械化生产、运输、加工,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竹林机械化应用水平的建议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5大类53个小类145个品目,各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上述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由于竹产品采伐以及初加工等林业产业所需机具未纳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分类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21)》确定的产品所属品目范围,故也未能纳入我省补贴范围。下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厅深入各宜竹区开展竹产业机械化所需机具调研,全面摸清采伐、集材、运输等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同时,农业农村厅还将积极向农业农村部呼吁,建议通过当前国家正在开展的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制修订,争取从行业标准上将竹业机械纳入农业机械补贴范畴。
感谢你们对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4日
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