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在乡村舞会上认识麦西拉,这个漂亮温和的年轻人,她一看就很喜欢。她为了能够走到他面前,和他跳舞,飞快跑回家,洗了脸,特意穿上刚熨过的裙子。
她精心打扮,就是为了出现在他面前,却未遇到他。正在她百无聊赖,准备散去时,却看到了麦西拉的外套。
于是,她守着他的外套,等待他的出现。
麦西拉确实出现了,在她接递外套的过程中,还礼貌的对她说了声“谢谢”。
他起身上炕,她也连忙脱了鞋子挨过去,听他弹着双弦琴。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我做梦似的看着四周,除了我们两个,所有人都喝得差不多了,酒气中天。似乎他们离我们很遥远——无论是嘴里说的话,还是眼睛里看到的东西,和我们都接不上茬,房间里的氛围整个都醉醺醺的。我悄悄爬过去,从他们的腿缝里找到一只翻倒的空酒杯,用裙子擦了擦,又顺手拎过来半瓶白酒,慢慢地斟一杯,递给麦西拉。
他停下来,笑着道谢,接过去抿了一小口,然后还给我,低头接着又弹。我捧着酒杯,晕晕乎乎地听了一会儿,似乎刚喝过酒的人是自己一样。忍不住捧着酒杯低着头也小口小口的啜了起来。”
等舞会散去,当她再次见到麦西拉时,他的衣服又脏又破,沾满泥浆。她赶快走掉,正如她当时,不愿穿着沾着干面糊的裤子去见他一样。
李娟遇到麦西拉,麦西拉成为她生命中一个特定的人,这个人牵动了她的情绪,酝酿了她的小心思,让在喜欢他的每一天里,每一天都变得与众不同。
可对于麦西拉呢,她不过是舞会里出现的一个人,这个人是谁都可以;她是满大街恰好路过他的人,他甚至没有多留心一眼,只是恰好路过,可以礼貌地说声“你好”、“谢谢”,再无不同。
这种暗恋,就像一个人的旅行,但你无法预估是短途旅行,还是长途。
你只能在不断行走的过程里,带着心事,独自欣赏路过的风景,内在情绪暴雨雷霆,外在却要风平浪静。
暗恋是没什么资格的,你不能跑到那个面前,责怪他的不懂风情。因为他的风情,从不在你这里。
在我年轻的时候,也暗恋过。
有次我坐着公交车去见他,在去的路上,透过玻璃窗看到自己贴着头皮油的发亮的头发,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
越看自己越丑。
便在半路下了公交车,闯进一家理发店,要求洗头。洗完头,对着镜子看着清爽的头发,想着马上就要见到他。
这时却听到店员说:“洗头是二十五。”
“二十五?”听完我的头发都炸起来了,要知道那时二十五可是我一周的伙食费。
我再看看店名,什么至尊沙龙。任何理发店,只要带上沙龙,价格就没便宜的。
尽管搭上我一周的伙食费,还是轻快的出理发店的门。我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群朋友中间,我站在一个角落,如同透明人。我们之间连“借过一下”这样客气的话,都没说上。
从那以后,我对“暗恋”深恶痛嫉。
好像长的丑,学习差,是暗恋的“标配”。明艳的女孩是不需要暗恋的,人们的眼睛都会望向她。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再回忆那场“暗恋”,竟然尝出来一些甜。
即使曾常彷徨,哭断肠,可我的青春总算未如表面的风平浪静。也曾写满整本整本的日记,也曾彻夜哭过,对着月亮许愿过。
总算发生过点什么,即使未惊动任何人,可在我的内心,也算有过与青春有关的一点痕迹。
不是那么白白的年轻过的。
即是旅行,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总会遇到一些风景;恋爱也是,不管是一个人的爱情,两个人的爱情,还是一群人的爱情,总会有一些明朗的心情,和一些难解的情绪。
可又怎样,这就是鲜活的生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