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血友病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的名称(暂定)是:“多省市血友病工作委员会(筹备)”,简称“血友病工作委员会 ”。英文名称为“Multi-provincial and municipal hemophilia working committee ”。
第二条 缘起
第三条 愿景、使命和基本原则
愿景:“属地化管理,同质化诊疗,人人享有治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使命:通过血友病组织间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政策倡导,推动医学研究,促进行业发展,提高全国血友病患者的生存质量。
基本原则:平等、尊重、民主、开放、诚信、协作。
第四条 业务范围:
(一) 开展血友病家庭的扶贫助残、公益宣传、学习培训、宣传倡导等活动; (二) 开展血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疾病知识、医疗政策、心理关怀、就业等方面的信息传递和咨询服务活动;
(三)在血友病群体里,开展安老、助孤、扶残、助学、赈灾等慈善救助活动,扶贫济困;
(四)组织医学专家、学者、患者等开展血友病的科普讲座、义诊咨询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参与血友病群体的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
第五条 目标:
(一) 通过组织能力建设,提高组织成员专业化的工作能力;
(二) 通过血友病工作委员会搭建平台,促进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
(三) 通过社会倡导,加强社会、医学对血友病领域的关注和支持;
(四) 开展血友病群体教育,提升血友病群体的生存能力和健康生存权;
(五) 通过政策倡导,推动血友病社会保障、医保政策出台和落实,改善医疗环境;
(六)通过开展国内外医学科学合作,推动血友病预防、治疗、康复和新药研发领域进步。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仅接纳血友病组织(组织负责人为代表,含注册或未注册组织)加入,不接纳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第七条 成员资格:在国内开展血友病患者服务或专注于血友病领域的非营利性机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组织:
(一)认同本委员会愿景和使命;
(二)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具体项目活动;
(四)组织或负责人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第八条 成员加入的程序是:
(一) 由组织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表和基本情况表;
(二) 经常务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给血友病工作委员会投票表决;投票表决需要全票同意才能加入。
(三) 表决后的结果在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血友新声”上面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并予公告。如有异议则由常务工作委员会进行确认,属实则不予通过,不属实则予以通过。
第九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一年一度的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年会;
(三)优先享有本委员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比如能力建设培训等;
(四)优先申请本委员会提供的项目资助;
(五)优先享有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血友新声及其他自媒体的宣传服务;
(六) 自愿申请加入和申请退出。
第十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血友病工作委员会的章程和决议;
(二) 维护本委员会及成员机构的名誉和利益;
(三) 积极主动参加本委员会及委员会成员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 为本委员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 参加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召集的各种会议;
第十一条 成员退出
第三章 架构
第十二条 血友病工作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三) 审议血友病常务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项;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年会
(一)每年举行一次。
(二)年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或其委托代表人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成员机构因故无法派出代表出席,可通过书面授权的方式,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代替行使成员权力。每个成员机构代理其他组织出席会议以一个为限。
第十四条 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内设常务工作委员会,常务工作委员会总人数为单数。常务委员应当由委员会成员中有理念、有能力、有威望,并且能够为委员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担任。
第十五条 常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最多两届。成员包括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委员(2名)共5人组建而成。
第十六条 设2名监事,负责对常务工作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可以列席工作委员会会议和活动,被邀请列席常务工作委员会会议。2名监事,在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最多两届。职责包括开展纪律检查、监督工作等。
第十七条 常务工作委员会委员由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选举产生。由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选举,每人投5票,获得票数最多的委员进入常务委员会,根据得票多少,依次当选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和委员(2名)。
第十八条 常务工作委员会是血友病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职权是:
(一)执行血友病工作委员会的决议;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开常务工作委员会会议和工作委员会会议;
(三)筹备召开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年会;
(四)积极协助、配合委员会成员机构的发展和合作;
(五)负责本委员会的发展和筹资工作;
(六)组织落实下一届常务工作委员会的选举、交接工作;
(七)负责处理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其他重大事项。
2024年9月29日
血友病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
多省市血友病工作委员会
简 介
(二) 开展患者、残障人士及其家属的疾病知识、医疗政策、心理关怀、就业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三)开展安老、助孤、帮残、助学、赈灾等慈善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扶贫公益活动;
(四)组织医学专家、学者、患者等开展罕见病咨询、教育服务;
(五)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1、血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邮箱:xueyouzs20240417@126.com
2、联系人:王会长
3、联系电话:022-24147728
4、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福泽温泉公寓4号楼5门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