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

政务   2024-11-07 17:27   四川  

01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

1.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3.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4.因主债权转移导致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03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预告登记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识别二维码下载申请书


04

办理时间和地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凉山州-西昌市-登月街道-50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综合大楼。


05


网办地址: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https://lsz.sczwfw.gov.cn/)--“直通部门”--“州自然资源局”--“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本事项可全程网办。



服务多一点


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是否一定需要通知债务人?

预告登记转移的,需提供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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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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