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1.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2.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3.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03
所需材料:
1.预告登记相关材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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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办理时间和地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凉山州-西昌市-登月街道-50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综合大楼。
05
网办地址: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https://lsz.sczwfw.gov.cn/)--“直通部门”--“州自然资源局”--“预告登记设立(预告登记)”--“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本事项可全程网办。
服务多一点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可否合并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可以合并办理。需要预售人、预购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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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