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受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的;
2.抵押权已经实现的;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02
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03
所需材料:
1.抵押权消灭证明材料。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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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办理时间和地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凉山州-西昌市-登月街道-50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综合大楼。
05
网办地址: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https://lsz.sczwfw.gov.cn/)--“直通部门”--“州自然资源局”--“注销登记(抵押权登记)”--“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本事项需现场核验资料。
服务多一点
不动产登记证明上记载的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自行注销?
不是,抵押权注销登记依申请或依嘱托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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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