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终止!实控人之一曾被拘留

财富   2024-10-07 08:47   吉林  


 

2024-09-29因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本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李明伟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1 10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明伟因饮酒驾车,被上海市交警总队处以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明伟已缴纳罚款并依法解除行政拘留,本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 2024263

关于终止对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于2023630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本所提交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925

抄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 9 25 日印发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9 26

注册资本:10,6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纪志愿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 335 2 号楼 1310 - 5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555 46

控股股东:纪志愿、吴芳、李明伟

实际控制人:纪志愿、吴芳、李明伟

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 “通用设备制造业”。

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氢能产业(上游制氢、中游运输、储氢、加氢站)相关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设计、成套制氢装备集成、总承包、工业气体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供应商。经过二十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以源头制氢技术为核心,围绕氢能行业开展业务,逐步构建了咨询设计、制氢装备供应及专用产品销售、工业气体生产、销售和设备租赁的业务体系,致力于推动关键制氢、储氢、加氢等技术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助力氢能行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公司对氢能产业链持续进行前瞻性布局,加大技术开发力度,依托在石化等行业多年积累的成熟的制氢相关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在天然气制氢、甲醇制氢、工业副产氢气回收、移动式撬装化富甲烷气 / 沼气成套制氢装备、生物质制氢、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沼气和垃圾填埋气制氢、储能、CCUS等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在移动式撬装化制氢装备领域,公司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的富甲烷气制氢撬装化装备,作为加氢站的配套装备可以大幅度降低氢气成本;在生物质制氢领域,公司与上市公司开展秸秆生物质制氢技术联合开发;储能领域,公司通过投资运营加氢站,战略深耕制氢、储运、油氢气综合站,2019 年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制氢加氢加油智慧综合能源站,立足株洲动力谷辐射中南部地区。

公司深耕制氢相关技术和装备开发服务行业二十年,取得了较为全面的业务资质,如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石化、化工和医药行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等。同时,公司拥有多种制氢核心技术,如:天然气转化制氢技术、甲醇裂解制氢技术、煤气化制氢技术、工业副产氢变压吸附氢气提纯技术、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系统集成及纯化技术。公司拥有的天然气转化制氢技术,其天然气消耗和能耗水平与国外水平相当,是法液空和林德的技术服务供应商;公司开发的甲醇裂解制氢技术,其甲醇单耗水平接近理论值,约为 0.49kg/Nm³ 氢气。

公司依托丰富的项目经验,在设计方案完善、工艺流程优化、核心装备优化、催化剂和吸附剂升级改良等领域形成了系列核心技术,广泛应用到石化、钢铁、合金、化工、光纤、通信、氢能、工业气体等行业,积累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首钢股份、五矿集团、阳煤化工、滨化股份、神马集团、三安光电、亨通光电、聚灿光电、亿华通、美锦能源、宝丰能源、华电集团、国电投、法液空、林德、德方纳米、万润新能、中国天辰、卓越新能、嘉澳环保、太阳纸业、玖龙纸业、博汇纸业等优质客户群体。发行人的技术和产品在国内行业已得到广泛应用,并已销售到中国台湾地区和中东以及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乌兹别克斯坦和非洲等境外地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完成设计和制造的各种类型的成套技术装备数量为 1,138 套,其中氢能行业相关业务的业绩数量为 709 套。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22 年国内氢气产量为 4,004 万吨,公司经测算的已投产装备的氢气产能达到 572 万吨 / 年,公司的业绩数量众多、技术种类齐全。

 


发行人的板块定位

(一)公司推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符合创业板支持方向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经过二十年不断的技术创新与业务拓展,相继在制取氢气、氢气纯化、氢气充装、撬装化装备领域创造出多项业内领先的技术及装备,取得了大量专利及专有技术,获得了诸多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奖项,成长为氢能产业链的上游制氢和中游加氢环节提供一站式综合技术服务供应商。

公司及下属企业上海汉兴、安徽华东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公司和上海汉兴于 2022 年被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和 “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安徽华东于 2023 年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拥有 10 项发明专利,100 项实用新型专利,41 项软件著作权,以及相关专有技术。公司的制氢技术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为科技进步三等奖;公司在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组织的 “十三五” 气体行业评选中,荣获 “优秀企业奖” 称号且被授予 “十三五” 中国气体行业 50 强企业荣誉称号;2021 12 月,在首届氢能国际(中国南海)主题峰会暨 2021 全球氢能企业 TOP100 榜发布会上,公司进入 “国内氢能企业 TOP50 榜单”;公司开发的焦炉煤气等温甲烷化制天然气技术,2015 1 20 日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鉴定,为国际首创,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开发的低浓度瓦斯 VPSA 提浓技术在 2011 年通过国家鉴定,被评为世界先进技术。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领域方面,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 “无损闭环干燥技术”,开发的 “氢气、氧气纯化及干燥系统撬装化成套装备技术” 实现了电解水制氢过程中无氢气或氧气损失的突破。

针对整个氢能产业链的上游制氢和中游加氢环节技术要求高、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公司采取一站式业务服务模式,服务氢能行业。

公司结合氢能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特点,聚焦氢能产业链,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石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甲级咨询资信的有利条件,通过不断的探索、总结和创新,持续延伸业务链条至企业端环节。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分别采用多种多样的商业模式,适应客户和市场的需求,逐步构建起 “咨询设计+制氢装备研发+制造与集成 + 工程建造+投资运营管理” 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体系,实现了氢能服务全产业链的贯通,形成特有的竞争优势,大幅度降低行业投资和氢气成本,在氢能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及符合创业板定位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之 “(五)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综上,公司依靠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具备创新特征,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公司属于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能源类型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三条规定。

(二)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

公司 2021 - 2023 年度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 16.71%2023 年度研发投入金额为 2,443.57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4.88 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四条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 的规定。

综上,公司相关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四条规定。

(三)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氢能行业的咨询设计、制氢装备供应及专用产品销售和工业气体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公司隶属于 “021205 供能设备制造(指制造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氢能等相关设备,包括制氢设备、加氢设备、充电桩等)”。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6,544.92万元和7,166.34万元,累计净利润为13,711.26 万元,满足上市标准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因此,公司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汉兴能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纪志愿、吴芳和李明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纪志愿、吴芳和李明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640万股股份、3,640万股股份、1,82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的比例分别为34.05%34.05%17.03%。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三人通过上海幻威和上海瑜曦分别合计持有汉兴能源发行前股份的比例分别为1.21%1.21%0.55%,同时纪志愿、吴芳分别为上海幻威、上海瑜曦普通合伙人,控制上海幻威、上海瑜曦持有的汉兴能源股份表决权。

在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中,纪志愿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芳担任公司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明伟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3位股东共同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纪志愿、吴芳、李明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在汉兴能源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即 一致行动人作为汉兴能源股东、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通过投票表决、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确定公司相关事项时保持一致,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何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若一致行动人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致行动人应按照纪志愿的意向进行表决。

综上所述,认定纪志愿、吴芳、李明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造成重大不确定性。

 

 

1.纪志愿

纪志愿,男,1963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国内制氢技术、变压吸附技术专家,兼任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氢气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专家,中国石化制氢技术联络站常务副理事长,武汉工程大学特聘教授,武汉工程大学上海校友会会长,上海市张江优秀人才,中国石化和石油勘察设计协会优秀企业家,被中国工业气体协会授予“十三五”期间气体行业影响力人物荣誉称号,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授予“浦东工匠”荣誉称号。1987 7月至20026月,任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室化工组组长。20026月至200312月,任上海博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8月至2007 1月,任上海皓皓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312月至今,任上海汉兴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08 9 月至今,任安徽华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6月至202011月,任汉兴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3月至201812 月,任襄城合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011月至今,任汉兴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

2.吴芳

吴芳,女,1971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马耳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992 9月至1999 5月,任成都华西化工研究所项目经理。19996月至20012月,任成都华西副总工程师。20013月至200311月,任成都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312月至今,任上海汉兴常务副总经理。2012 12 月至 2015 6 月,任汉兴有限执行董事。20166月至20181月,任云南富源县吉克煤层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11月至202011月,任汉兴有限常务副总经理。202011月至今,任汉兴能源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218月至今,任昆仑汉兴董事。20219月至今,任汉兴上海董事长。20222月至今,任株洲正拓董事。

3.李明伟

李明伟,男,1964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19867月至20024月,任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室工程师。20025月至200311月任上海博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12月至今,任上海汉兴副总经理。200511 月至20222月,任株洲正拓董事。20089月至今,任安徽华东副总经理。20109月至202011月,任汉兴有限副总经理。20135月至20222月,任上海峨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11月至今,任黄骅汉兴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66月至201812月,任襄城合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2月至今,任安徽华东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202011 月至今,任汉兴能源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9月至今,任汉兴上海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均不涉及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2021 10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明伟因饮酒驾车,被上海市交警总队处以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明伟已缴纳罚款并依法解除行政拘留,本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存在的五类经济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不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除上述案件外,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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