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国向黔南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全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全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担当意识,守好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服务和保障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近三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96件(含公益诉讼案件183件),其中涉刑事案件391件、行政案件954件、民事案件151件。全州法院共有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审判类典型案例。
报告指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下,不断立足刑事审判职能,通过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职能作用,严惩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非法采矿、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重点保护植物、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立足行政审判职能,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环资审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指导、线索通报、判后回访等工作,确保受损生态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立足民事审判职能,全面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民事环资审判活动中,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注重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推动全州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州非遗文化、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文物、红色文化等领域保护现状需求,设立司法服务点,鼓励社会组织进一步发挥公益职能作用,以公益诉讼方式维护公共利益。注重能动履职,从茶叶环境全要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维度健全司法保护机制,全力守护黔南茶产业特有的生态环境。探索实施环资审判“蓝丝绒”系统工程,强力保护荔波当地生态环境资源,成为全省法院首创的环资审判品牌。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保护,在惠水县好花红镇“中华布依第一堂屋”挂牌设立了好花红布依族古寨司法保护基地,助力当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案涉斑鳠栖息地得到保护和修复,在罗甸县挂牌设立斑鳠司法保护观测点。
报告指出,全州法院坚持改革创新,依据《黔南州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若干措施》,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形成“审判+治理+预防”的全链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模式,通过构建保护大格局,多元共治共享谋效果,通过推进布局现代化,规范专门化审判机构设置,通过创新治理新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充分修复,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探索“富矿精开”新路径,通过强化预防性保护教育,厚植环保理念润人心等举措,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州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进环资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推“绿色新黔南”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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