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9月,被告人许某与杨某共同出资装修福泉市某宾馆经营,因特种行业许可证还未办下来,为创收,二人在宾馆四楼装修了三间麻将房,开设赌场。
2023年9月27日开始“营业”,通过“麻将”“字牌”“五张”等赌博方式,每桌抽水200元至800元不等。许某与杨某负责邀约赌客、抽水,舒某(另案处理)负责煮饭、买菜、记账。
11月8日,舒某离开后,许某又以每月3000元工资招募被告人马某为赌场提供做饭、端茶倒水、记账、收取水钱等服务,并招揽朋友到赌场赌博,同时赌场还向赌客售卖槟榔、烟、饮料等消费品获利。直至11月2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许某等人开设的赌场共计抽头渔利1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杨某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出资开设赌场、购买赌具,抽头渔利12万余元,被告人马某明知许某、杨某开设赌场,仍为赌场提供做饭、记账、收取水钱等服务,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三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任何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应该摒弃侥幸心理,坚守法律底线,用勤劳和智慧去创造真正属于自己的财富。不要被眼前的小利所迷惑,不要为了一时的收入而牺牲未来的自由和尊严。
往期经典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