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会议精神,10月28日至11月1日,海原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全体责任督学,通过划片包校,对全县各级各类供餐学校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询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
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检查学校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包括对食堂管理责任分工明确与否,是否有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任命书及履职承诺书,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同时,查看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相关信息。
在营养餐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注学校是否建立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带量带价周食谱,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标准,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不被违规列支、虚报冒领、挪用克扣等,同时排查食堂管理中的廉政风险。
在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方面,督查学校食堂经营是否遵循公益性原则,企业进入程序是否规范,经营是否超范围、超能力,监督管理是否透明,食材采购是否规范等问题,包括委托经营合同的明确性、退出机制的建立,膳食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以及“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使用情况等。
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检查食堂规划布局是否合理,三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规范,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此次专项督查旨在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健康、规范的校园饮食环境,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督查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各供餐学校及时整改,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的合理使用。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新时代
党的教育方针
来源:督导室
编辑:常红梅
初审:虎小云
终审:赵建华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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