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业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您和孩子合法权益,按教体局相关要求,榆林高新第五小学对您的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关于违规学科类培训,请您拒绝参加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在法定节假日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所有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课后托管”等任何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
二、关于非学科类培训,请您理性选择
(一)查看培训资质。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培训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悬挂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
(二)签订培训合同。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三)谨慎缴纳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要超过5000元;请务必抵制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怂恿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
(四)遵守培训时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五)核验场所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
(六)加强安全教育。在参加校外培训的过程中,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电安全教育、防欺凌安全教育等,确保孩子健康平安成长。
三、关于违规培训,请您监督举报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积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您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家长们,孩子学业的进步与发展,核心在于培育其优良的学习习惯与思维模式。校外培训虽在一定程度上能提供辅助,但绝非主导因素。望您能以理性之姿审视校外培训的功效与价值,莫过度依赖,而是着重于引导孩子在日常学习生活里自主探索、积极思考、规律作息、高效执行,助力孩子从根本上掌握知识获取与运用的能力,为长远的学业提升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