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你的心理咨询师和精神科医生,他们认识吗?
前几天,跟一所高校的辅导员一起吃饭,她跟我吐槽了一件事,事情的经过事这样的:她们班有有一个大一女生,最近几天,情绪低落,悲观厌世,寝室同学得知,该同学曾经在高中时看过精神科医生。
于是辅导员立即电话通知学生的父母,由于学生是北方人,父母坐飞机也要当天下午来校。故辅导员请示校领导后,在征求父母授权临时监护人的前提下,将学生带到了某三甲医院精神科。
门诊医生单独与学生交谈后,辅导员询问病情,精神科医生称不便透露患者的隐私。待学生的父母赶到医院,精神科医生又跟学生的父母交谈了一会,待父母走出诊室后,辅导员向青少年的父母询问学生的情况,其父母说“医生说我家孩子没有问题,继续回学校上学。”
但辅导员不相信,让家长提供门诊病历,家长不提供,医生也不提供。这让辅导员十分为难而上报学校。
她跟我吐槽,一直呼吁医校合作,就这么合作的吗?
我跟我的辅导员朋友这样解释的:精神科医生从保护患者隐私角度,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但这样的做法,对患者的治疗非常不利。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某主任说:“她通常会跟学校辅导员,心理老师建立医校联盟小组,非常安全,稳定的小组,对患者的疗愈帮助很大。”
我个人对这位主任的观念十分认同,我也是这样做的,我也有一些稳定的联盟小组。回到这个案例,青少年的父母在外地,辅导员作为临时监护人,当学生有生命危险,疾病需要治疗时,辅导员对病情的充分的知晓后,才能给学生最大的帮助啊;这个辅导员从医生那里获取不了任何信息,父母又否认孩子的病情,试问我们如果是辅导员,该如何帮助孩子,毕竟学生还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给人感觉到好像没有了医学人文,患者没有得到有温度的诊疗。
当然,一些精神科医生可能要反问我:“你说的轻松,你把病情告诉了辅导员,就是违反了精神卫生法。”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到,大家觉得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的主任会带头违法吗?当然不会。
某主任说:“精神科医生要学习心理治疗,获取更多的共情的能力,从几个角度理解患者,更全面专业的帮助患者。”
她建议:“首先,精神科医生要充分的与患者的家长建立信任关系,也就是联盟,让患者的父母了解自己的孩子不是矫情,是病;其次,精神科医生要主动的跟家长及学生本人告知,告知什么?医生与辅导员,家长三方越是密切的合作,越能更好的信息互通,学生的问题才能早日解决。”
我非常认同这个主任的理念,我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因为我觉得,当我们将自己的专业及真诚,传达给孩子父母的时候,他们一定也能感受到我们的专业与真诚,他们也一定会配合我们为孩子做治疗的。一个孩子的问题,可能折射出一个家庭的问题,作为父母,孩子出现,父母难辞其咎;一位有温度的辅导员,学校心理老师,在父母不在孩子身边时,甚至像亲哥哥,亲姐姐一样的关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让孩子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一位眼中有患者,有情怀的医者,可能像是孩子重生中的指明灯,照亮孩子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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