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有序推进铁路领域发票电子化的部署要求,密切跟进国家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进程,顺应广大旅客需求,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积极推进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结合铁路客运业务实际,研发了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经前期试点完善、技术测试和安全评估,现已具备全面推广应用条件。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将于11月1日起在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下称180天),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在输入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的数据文件。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来源:中国铁路
编辑:赵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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