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
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和睦是基层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密山市法院一直秉承着“家事案件无小案”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家事案件。近日,民二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经法院主持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王某与管某经人介绍于2021年5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开货车经常不在家,因感情基础薄弱,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王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
民二庭李尚丽法官在承办该案后,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双方均同意离婚,通过两次庭审,明确了本案争议焦点。庭审中,鉴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聚少离多,为促成双方好聚好散,法官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以情理疏导、安抚双方对立的情绪为切入点,充分释法明理,使当事人认识到缔结婚姻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经办案人多次沟通,王某与管某最终达成一致,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房屋、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给付管某财产折价款40000元;管某协助王某办理房屋更名登记,婚后共同债务由王某负责偿还,婚后共同债权归王某所有。经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彻底解决了王某与管某的离婚纠纷。
文字|曹馨丹
编辑|刘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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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一校|徐蕊馥
二审二校|李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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