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作为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的书记员,多次荣获“密山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书记员”的称号。在她的职业生涯中,她始终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体现了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作为一位书记员,每当接手新案件,她都会迅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仔细核对当事人信息,并向他们说明送达事项。在法庭上,她不仅是书记员,还担任接待员的角色,随时准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无论是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还是面对困惑无助的当事人,她都始终以一颗真诚的心去理解、去帮助。
此外,她还负责法庭的立案和内勤工作。在一年的时间里,她协助庭长审查立案的案件近500件,整理了超过500册的各类卷宗。作为内勤人员,自她负责这项工作以来,始终保持着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高效地完成了繁杂和琐碎的日常庭务工作。她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案件登记、庭审安排、文书送达、数据统计、报表报送、领取办公用品等工作。为了提高数据统计的效率,她除了按照院里的要求进行数据统计外,还自行设计了各类案件统计表,与现有的司法审判系统相配合,高效地完成了院领导和上级法院要求的数据统计任务。在工作中,她的认真细心赢得了法庭同事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刘海燕脚踏实地,在这个看似平凡的岗位上展现了她强烈的敬业精神,不辞辛劳,在繁杂的事务中始终彰显出默默奉献的无私品质。她扎根基层,热心于司法事业,致力于维护民众的权益。“司法为民”并非空洞的口号,它需要在日常的司法事务中得到体现。刘海燕在看似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让青春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文字|裴德法庭
编辑|刘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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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一校|徐蕊馥
二审二校|李 爽
三审三校|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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