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奉献书写忠诚

民生   2024-12-26 19:22   黑龙江  


刘元芹,女,中共党员,2009年7月毕业于佳木斯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1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密山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先后在行政庭、民一庭担任法官助理2018年7月成为司法改革后黑龙江省法院第二批入额的员额法官,现为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知一法庭庭长刘元芹



忠诚履职,积极做好审判工作


刘元芹同志自选任员额法官以来,团结同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狠抓审判第一要务,高质高效审结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仅在2019 年至 2024 年5年期间,刘元芹共计审理民商事案件1534件,年均审结307件。结案数位居全院前列。其本人的审判质效各项主要指标如发改率、服判息诉率、调解率等,亦位居全院前列,无涉诉信访案件。2021年至2023年因在审判工作中成绩突出,连续获得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刘元芹深知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维护国家稳定的利器。处理好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及深远意义。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是每个法官的工作理念,每每遇到这样那样的民事案件,刘元芹总是尽最大可能,以“和为贵”的理念,调解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通过刘元芹的调解不但能快速化解矛盾,节省当事人时间,减少诉累,还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社会的安定稳定。为了多办案,办好案,加班加点工作,周末不休息,是刘元芹的工作常态。2021年初冬,因为意外,刘元芹把拖了很久没时间做的手术做了,刘元芹仅仅休息了半个月,就回到了工作岗位,继续工作。当年刘元芹审理了207件,审结 179 件,相当于平均不到两天就要审结一个复杂案件。因2021年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刘元芹受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2022 年,刘元芹调整工作到立案庭,成为简案快审团队的法官,全年共审理541件,审结540 件,结案率为 99.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因2022年在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刘元芹再次受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

践行宗旨,努力做到为民司法


刘元芹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她以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信念,模范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事审判工作十余年,其深知民事无小事,并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以亲民、爱民、护民的法官形象,弘扬了司法正气、释放出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法、信法、守法,遇到矛盾纠纷不是通过感性的粗放的手段解决问题,而是能够通过理性的分析,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办案过程中,刘元芹会较多地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对于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刘元芹总是把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调和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促双方相互谅解,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促使双方自觉履行协议。即使调解不成的案件,也要向当事人讲明胜诉和败诉原因,充分做到释法析理,让当事人知道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力争让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心服口服,息诉服判。

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刘元芹是法本专业毕业的法学生,其本身非常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及知识的更迭,其还是大家公认的勤奋好学的学习型法官,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学习作风,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无论工作多忙,她都要挤出时间看点书,及时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水平,为真正实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为更好地服务全院审判工作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完备的知识体系。其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及草拟文书的论理性都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刘元芹不但钻研法律知识,还广泛涉猎历史、人文、社会科学等,做一名复合型法官是她的目标。她酷爱心理学,其常说想要更好地处理案件,不仅仅要关注当事人诉状中所描述的诉讼请求,要深挖其内心的真实诉求。这除了长时间的审判经历、审判阅历外,还需要法官花时间学习并研究心理学,只有掌握了当事人内心的真实诉求,才能抓住矛盾纠纷的主线,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这会让法官少走很多弯路,不能就案审案,要开动脑筋,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其不仅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同志积极投入学习中,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气氛。在建党百年的那天,刘元芹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党员。2022年8月,刘元芹还以优异的考试成绩入选鸡西两级法院优秀人才库。

廉洁自律,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法官,刘元芹始终坚持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人是社会构成的因子,并非独立于社会环境。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外来因素的干扰,但是如何把握自己成为关键性因素。在刘元芹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其时常会面临人情、关系等问题的困扰。但她时常提醒自己:“任何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都可能使天平倾斜,让正义蒙羞。所以法官必须有一颗放在天平之上不会倾斜的心!”她始终坚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模范遵守“三个规定”“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从不逾越雷池一步。面对亲戚、朋友的请托,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她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努力用公正的判决去赢得人们对法官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在她身上,体现出法官忠诚党和人民、不谋私利、不徇私情的崇高思想境界。且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刘元芹同志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党纪政务处分,也没有出现过违纪违法行为。参加工作12年来,无论在什么岗位,刘元芹都能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忠诚履职,以高效文明的审判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和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模范践行了人民法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同事的称赞和领导的肯定。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刘元芹从业十余年以来,始终不忘自己的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好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职责,在其身上折射出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敬业奉献精神。

文字|李爽  

编辑|刘悦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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