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朋友之间相互借钱周转是常事,但有时也会因一时疏忽,让这份情谊陷入法律纠纷的漩涡。近日,密山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好友之间、因未立欠条而引发的民间借贷诉讼案件,让濒临破裂的友情得以修复,也为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与诚信教育课。
2016年3月,被告孙某因购买门市房需用款,经朋友张某介绍认识原告叶某,在原告处借款四万元,并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款给被告。因为觉得是好朋友介绍认识的,信誉度极高,故叶某没有要求出具借条。2023年5月叶某要求孙某返还该借款,孙某提出因情况困难不能一次性给付,在给付部分欠款后,剩余欠款没有再给付,后经过叶某多次索要,孙某都以身体出现状况为由拒绝返还借款。叶某无奈诉至密山法院,请求法庭依法判令孙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三万七千元及利息,以维护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法院面临着不小的审理难题: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借条这一关键证据,叶某仅能提供转款记录作为借款依据,而孙某则辩称该笔转账系双方之间的其他经济往来,并非借款,案件事实一时间陷入僵局,多年的友情在激烈的言辞交锋中似乎变得岌岌可危。
密山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意识到简单地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判决可能无法真正解决双方的矛盾,甚至会让这段友情彻底破裂,于是决定从调解入手。
法官积极了解双方矛盾纠纷的根源,同时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向被告孙某阐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引导原告叶某换位思考,理解被告孙某目前的困境。经过庭前调查,孙丽群法官了解到被告孙某并非恶意拖欠原告叶某的借款,是前几年因身体出现状况而导致无法及时还款。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和细致沟通,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理性看待问题,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因一时困难而拖延还款的行为表示懊恼,并当场向叶某偿还了欠款。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重拾昔日友情。
法官提示
本案承办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民众,朋友之间借款也应保持法律意识,务必签订借条,明确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并尽量通过电子支付等方式留下痕迹,避免因一时疏忽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让法律为友情和权益保驾护航。
文字|孙丽群
编辑|刘 悦
结束
一审一校|徐蕊馥
二审二校|李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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