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借条”引纠纷,法院调解续真情

民生   2024-12-30 18:11   黑龙江  

在生活中,朋友之间相互借钱周转是常事,但有时也会因一时疏忽,让这份情谊陷法律纠纷的漩涡。近日,密山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好友之间因未立欠条而引发的民间借贷诉讼案件,让濒临破裂的友情得以修复,也为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与诚信教育课。

2016年3月,被告孙某因购买门市房需用款,经朋友张某介绍认识原告叶某,在原告处借款万元并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款给被告因为觉得是好朋友介绍认识的,信誉度极高故叶某没有要求出具借条2023年5月叶某要求孙某返还该借款,孙某提出因情况困难不能一次性给付,在给付部分欠款后,剩余欠款没有再给付,后经过叶某多次索要,孙某都以身出现状况为由拒绝返还借款。叶某无奈诉至密山法院,请求法庭依法判令孙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三万七千元及利息,以维护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法院面临着不小的审理难题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借条这一关键证据,叶某仅能提供转款记录作为借款依据,而孙某则辩称该笔转账系双方之间的其他经济往来,并非借款,案件事实一时间陷僵局,多年的友情在激烈的言辞交锋中似乎变得岌岌可危。

密山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在深了解案件情况后意识到简单地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判决可能无法真正解决双方的矛盾甚至会让这段友情彻底破裂于是决定从调解

法官积极了解双方矛盾纠纷的根源,同时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向被告孙某阐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引导原告叶某换位思考,理解被告孙某目前的困境经过庭前调查,孙丽群法官了解到被告孙某并非恶意拖欠原告叶某的借款前几年因身体出现状况而导致无法及时还款。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和细致沟通,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理性看待问题,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因一时困难而拖延还款的行为表示懊恼,并当场向叶某偿还了欠款。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重拾昔日友情。

法官提示

本案承办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民众,朋友之间借款也应保持法律意识,务必签订借条,明确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并尽量通过电子支付等方式留下痕迹,避免因一时疏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让法律为友情和权益保驾护航。

文字|孙丽群

编辑|刘   悦


结束



一审一校|徐蕊馥

二审二校|李   爽

三审三校|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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