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闹矛盾
依法调解化纠纷
百善孝为先,孝道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亦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近日,裴德法庭受理一起关于赡养费纠纷的案件。
丛某与其妻子共同生育了三个女儿,早年其妻子病故,丛某独自一人生活。如今丛某已70岁高龄,因年岁渐长,身体状况不佳,日常生活需要人照料,且丛某现在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最近丛某膝关节突发疾病,行动困难,需要救治。他与三个女儿就赡养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故诉至裴德法庭。
裴德法庭在初步了解案件事实后,鉴于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和对双方利益的重视,迅速指派了两名驻庭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与双方约定时间到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因丛某与其女儿双方矛盾较大,一度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人民调解员通过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分析案情,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和解,真正消除双方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希望每一位子女都能主动承担起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位老人的晚年都能幸福安康。
文字|蒋硕
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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