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米养恩,担米养仇”,是一句古语,却也是现代社会的常见现象,几乎每个成年人对此都有体会。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现象与“过度理由效应”有着密切关联。当施助者最初给予“斗米”之助时,受助者会将这种帮助归结为施助者的善良和无私,从而心怀感恩。但随着帮助的持续增加,变成“担米”时,受助者会逐渐将这种帮助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过度理由效应”在作祟。他们的心理发生了扭曲,内心的贪婪开始占据上风,进而将施助者的善意撕得粉碎,善良在此刻遭受了重创。
在我们的社会价值体系中,助人为乐一直是被大力宣扬的美德,善良被视为人类道德的璀璨明珠。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众多施助者怀揣着这样的信念,满腔热忱地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然而,现实却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向了我们的理想之境。那些接受帮助的人,在享受了施助者大量援助后,竟丢失了良心。
施助者在被助者困苦之时伸出援手,这本是一种高尚的行为,绝不是施助者的义务。但受助者却将这一切看作天经地义,当施助者因自身困难无法继续提供帮助时,他们便反目成仇,这种行为完全丧失了人性,沦为了只知索取、不知回报、不懂尊重的寄生虫,违背了亚里士多德所倡导的“人类是天生社会性动物”这一观点,破坏了社会关系中的互惠原则。
施助者虽为受害者,但也并非毫无责任。他们可能存在的毫无原则的付出,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受助者的恶。在社会心理学中,这种行为可能受到“沉没成本效应”的影响,施助者不断增加投入,希望能改变受助者,但往往事与愿违。他们在奉献时,应借鉴“边际效应递减”理论,为自己的善良设置合理的底线。在受到伤害后,他们需要反思,正如爱默生所说:“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不然就等于零。”善良不应是软弱的代名词,更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从现代社会看,这种现象确实屡见不鲜。在慈善事业的领域里,存在一些人利用大众的善心为自己敛财,这严重违背了慈善的初衷。从扶贫工作来看,部分被帮扶者“等靠要”思想严重,稍不如意就怨天尤人,这不仅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成效,更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这充分表明我们的社会价值体系出现了漏洞,我们倡导的道德观在实践中未能有效落地。我们虽花费大量精力弘扬善良,但“担米养仇”现象却如洪水猛兽般冲击着我们的道德防线,使我们的努力变得支离破碎。
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强调要培养有道德、懂感恩的人。然而,“斗米养恩,担米养仇”现象依然泛滥成灾,这反映出我们教育方法的不足和落实环节的薄弱。我们教孩子善良,却未能充分教导他们如何应对善良被践踏的情况;我们教他们接受帮助,却忽视了培养他们回报和感恩的意识。这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我们需要引导受助者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教育,让他们明白接受帮助的同时肩负着感恩与回报的责任。
在面对“担米养仇”的案例时,多数时候,社会舆论未能形成强大的谴责力量,往往只是浅尝辄止地议论几句便无疾而终。社会价值体系不应是空中楼阁,它需要实际行动来支撑,需要明确的奖惩机制来维护。对于那些恩将仇报的人,应该让他们受到舆论的严厉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以此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善良的施助者,则要给予更多的保护和支持,让善良的种子能够在适宜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斗米养恩,担米养仇”,是对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严酷拷问。我们不能再袖手旁观,不能让善良的人寒心,不能让恶意的人肆意妄为。我们每个人都要像医生一样,拿起手术刀,果敢地切除社会价值体系中的毒瘤,重塑一个真正尊重善良、崇尚感恩的社会环境。否则,我们的社会将陷入道德的沼泽,越陷越深,直至被黑暗完全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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