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一篇《要退5年的夜班费和绩效工资,不退不让晋升职称,可咋办?》的文章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文章称,云南一名医务人员爆料,其所在医院要求他们退回夜班费和绩效工资,所涉时间为2015年至2019年。文章配图显示,被曝医院违规超额自行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2302861.65元,违规自行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夜班费及交通补贴共计1460290元。
文章中,该医务人员爆料,其所在医院要求他们退回每晚30元的夜班费,所涉时间为2015年至2019年。且不仅要退夜班费,还要退绩效工资,不退不给晋升职称,医院不交资料到卫健委。合同制员工不退、后勤员工不退、每月绩效低于1600元的不退(“领导解释说,本来人家就领的少,再喊他们退,他们跳起来闹咋办?”文中称)。
据爆料人截图显示,其要退4万多元,包含夜班费9100元。截图还显示,大部分职工没退,部分要进(晋)职称的员工实在没办法就退了,还有部分退的少的退了。6月份刚好有一批进(晋)职称的,现在明确通知不退款不把他们的资料交到卫计委(卫健委)。爆料人称,在编临床医务人员请假多、上班少、外出进修时间长、只要绩效工资月均低于1600元的也不用退,现在是多劳多退,不按比例的退。
「退夜班费」并不稀奇,早在2018年就有医院发生过类似事件。
2018年,某医院财务科发布通知称:根据相关整改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对自2013年1月份起已发放的夜班费予以分期收回。请各科室按照医院要求积极配合,及时将发放的夜班费交回财务科。
哪怕是五年前,这样的通知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不少医务人员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观点:
退回夜班费,那那些上过的夜班该怎么算?是白干了还是以后医务人员都可以不上夜班了?
按劳动法,每天工作8小时,5天工作制,到点儿下班,我们就不要加班费!
记得刚刚上班的那会儿,一个月收入1000,恨不得多给排夜班,因为一个夜班可以有30块+晚餐补助,现在回想一下,那真是拿自己的命不当命啊!
建议医院取消夜班和夜间急诊,我们宁愿不上夜班。顺便把节假日三倍工资还给我们,还有加班费,一个星期最少上80个小时的班!
舆情发生后,该医院立即停止了“夜班费”收回,并对全院职工进行了政策说明和解释工作,消除误解。
在当时,《医师报》就曾对夜班费退费问题发布评论:
我们理解有关部门对于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加大审查力度的做法,支持医院按照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重新计算夜班薪酬,以匹配值夜班医护人员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的劳动价值。
我们同样反对简单粗暴地将医护人员夜班费视为违规收入予以追回,同时对长期实行、名不正言不顺、且极其微薄的加班费制度提出质疑:「在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当下,区区十几元、几十元的夜班费,比起医护人员连续24小时、48小时加班应拿的工资少了多少?」
夜班费可以取缔,但请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值夜班的绩效工资请按劳动法的标准发放,并保障医护人员合法的休息权益。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近日,浙江某三甲医院一位医务人员值完夜班后,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了一条动态:
图源:微博截图
两句简简单单的文字,却引发了不少医务人员的共鸣——「扎心」。三甲医院、一个夜班、一顿早餐外卖,这些词组合起来非常不协调,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其实,早在2015年,一陕西医生就爆料,其所在医院医务人员的夜班费很可能要被取消。原因就在于,当地相关部门在审查医院经营情况时,认定医院给医务人员发放的夜班费“缺乏相关文件支持,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还就此事做了通报批评。
医改专家徐毓才也曾说过:目前的巡查、审计都把“夜班费”“值班费”等当做“违规”处理,轻则没收,重则罚款,给予院长纪律处分。
种种变化,让我们必须开始正视这一问题:这些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取消夜班费,夜班费逐渐变成了一种“违规津贴”。
但与此同时,其实所有人都明白,虽然夜班费能取消,但医务人员的夜班是永远不可能被取消的,科室里永远都需要医技人员和医生、护士值夜班。既然夜班不可能被取消,那就得有人去值夜班。
只是,除了医务人员本人外,很少有人会考虑:谷贱会伤农,酬低难道就不会伤医吗...
对于退还夜班费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又是降薪又是退夜班费,医护人员真的太难了!小编建议大家趁着活动优惠价开通高效学习的课程,利用好时间把职称升上去,把握机会升职加薪,做到真正的“开源节流”
来源:宝典资讯站
投稿邮箱:ORNURSES@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