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中国本科学历无论文技术人员,EB1A 杰出人才绿卡申请批准

文摘   时事   2024-10-22 23:35   美国  

本文介绍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最近为客户取得的 EB1A 杰出人才案例。申请人身在中国,本科毕业,没有论文,有多年专业经验,在高科技公司担任管理职位,材料主要是中文内容。我们新未名律所整理了申请材料,提出申请人至少符合以下杰出人才条件:

  1. 领导职位 Performance of Leading and Critical Roles in Distinguished American Companies. 8 C.F.R. §204.5(h)(3)(viii)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位

  2. 媒体报道 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the Alien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8 C.F.R. §204.5(h)(3)(iii) 有一些中文媒体文章,翻译成英文

  3. 获奖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s 8 C.F.R. §204.5(h)(3)(i) 团队获得中国国家级奖项

  4. 专业文章发表 Exceptional Authorship. 8 C.F.R. §204.5(h)(3)(vi) 有若干专利

  5. 行业协会会员 Membership in a Prestigious Association. 8 C.F.R. §204.5(h)(3)(ii) 在中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在申请文书 Petition Letter 里面,我们首先介绍了申请人的背景情况,和多年专业经验,然后引用专业人士的推荐信强调了申请人的原创贡献。

接下来,我们论述了申请人在公司担任重要职位和对本领域做出的贡献,包括过去多年来在高科技领域的创新。这方面的证据来自学术界和工业界的推荐信,以及相关奖项荣誉。获奖证书(全国级别的团体奖)由在中国有资质的翻译公司提供翻译,翻译者签字盖章。我们还提供了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然后我们描述了对申请人的媒体报道,包括这些媒体的访问量,和报道的文字内容。中国的一些媒体出版发行量和访问数字比较高,是有利的地方。翻译成英文时,需要包括出版日期,作者姓名,文章题目,提到申请人的地方。媒体报道的重点不是申请人的工作或者表态(比如对某技术的看法,对市场的预测,对公司前景的展望),而是申请人个人的资质,成就,经历,资格,比如他的专长,贡献,声誉。

我们特别强调了申请人的专利。本文作者(新未名律所蔡律师)有美国专利律师执照,有在全美国 Top 专利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已经为多位有专利成果的人才取得了 EB1A 和 NIW 批准。在最近这个案例中,申请人本科毕业以后一直在中国国内埋头工业界工作,没有读研究生,没有任何论文发表。但是申请人取得了一些专利。我们找到了申请人的专利得到引用和认可的证据,包括被知名公司引用,强调了这方面的影响力。

过去二十年来,技术飞速发展,当年的手机和计算机已经被淘汰,当年的文字版网页也早已过时。这位申请人的研发工作换过几个方向,我们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强调了他在专业方面的贡献,包括他过去做的几个不同项目。

申请人在一个工业界协会担任职务。中国现在强调 「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美国也强调 「研发工作是否已经产生实际效果,是否已经有商业应用」。我们相应地强调了申请人工作的实际意义,在工业界的影响,以及对美国经济的好处。

我们律所把申请材料准备好了以后,申请人选择使用加速审理(premium processing),移民局收到后,过了几天,发出 RFE 要求补充材料。这份 RFE 里面并没有质疑申请人符合 EB1A 杰出人才的至少三项条件,只是要求申请人表明(1)他的工作与美国的联系,要求提供更详细的商业计划书;(2)他已经有持久的国际声誉。 收到这份 RFE 以后,我们认为总体来说是正面的,相对不难回复。

EB-1A 杰出人才绿卡申请,可以重点强调申请人与美国的联系以及其工作对美国的贡献,尤其是当申请人居住在美国境外时。

以下策略可以帮助突出这些关键点:

  1. 申请人与美国的联系
    • 商业计划书: 申请人可以提供到美国以后在本领域继续做出贡献的计划。
    • 美国合作伙伴与雇主:如果申请人有在美国的学术合作伙伴、商业合作或潜在雇主,这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表明申请人与美国的密切联系。可以展示申请人如何通过这些关系推动美国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发展。
    • 过往在美国的工作或访问经历:如果申请人曾在美国学习、工作、参加会议、或进行科研活动,这些经历可以被用来证明申请人与美国长期的、持续的联系。
    • 美国机构或组织的支持信:提交美国学术或行业专家、企业领导、或行业协会的推荐信,这些信件应强调申请人的贡献对美国相关领域的价值,并表达未来继续合作的意愿。

  2. 工作对美国的贡献
    • 促进美国经济增长或创新:说明申请人通过其研究、创新或商业活动,如何推动美国的经济发展或技术创新。例如,申请人的发明可能会带来新的产品或技术,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 提升美国国际竞争力:如果申请人的工作能够帮助美国在全球市场上保持领先地位,尤其是在科技、学术、艺术等领域,这将是一个强有力的论点。可以提供全球行业排名、申请人对美国相关领域影响力的实例。
    • 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如果申请人的工作有可能为美国公民或居民创造直接或间接的就业机会,这将有助于申请人的案例。例如,申请人可以启动一个新项目或企业,在美国雇佣员工。
    • 解决美国的关键问题:申请人如果从事的领域涉及美国的公共利益问题(例如医疗、能源、环境等),可以阐述其工作如何帮助解决美国面临的重大挑战或问题。

  3. 推荐信支持
    • 推荐信应来自行业内知名专家、教授、企业家等,明确表明申请人对美国的重要贡献和对未来进一步合作的期待。这些信件应说明申请人的成就如何影响到美国,特别是在其领域中的具体实例。

  4. 引用美国相关法律条文
    • 利用 EB-1A 绿卡的标准,申请人可以强调其成就符合 「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或福利的前景性重大贡献」【8 CFR 204.5(h)(3)】。通过具体的例子来展示申请人如何符合这些要求。

对于 EB-1A 杰出人才绿卡申请,满足三项条件后,还有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步骤,移民官综合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 「杰出人才」 的标准。


对于研究人员(Researcher)和管理者(Manager),在已经满足三项条件的基础上,要证明申请人属于 top small percentage(行业顶尖少数)并具有 sustained acclaim(持续的国际声誉)。研究人员可以通过引用、国际合作、奖项和学术输出证明这些,而管理者则可以通过公司业绩、管理成就、行业领导地位等方面的证据来证明。下面是这两个职业群体在这些方面的具体申请策略:


1. 证明属于顶尖少数(Top Small Percentage)

对于研究人员:
• 引用高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他人在学术论文和专利中对申请人工作的讨论与参考,尤其是被领域内顶尖专家引用的案例。这表明申请人的研究在行业内有广泛的影响。
• 获奖或荣誉:提供申请人获得的专业奖项,尤其是国际性或国家级的奖项。奖项应该是竞争性强,且能够证明申请人在全球范围内处于前列。
• 行业或学术协会的领导角色:展示申请人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组织中的领导或重要职位,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


对于管理者:
• 管理的国际项目或公司:展示申请人曾负责的大型项目或公司,尤其是这些项目在行业内具有标杆作用。证明申请人带领的项目在国际或国内获得了重大的成果或创新。
• 公司业绩和影响力:如果管理者领导的公司或部门业绩突出,可以通过财务数据、增长率、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证明申请人在全球范围内的行业影响。• 行业影响的报道:提供申请人及其管理成就被行业出版物或媒体报道的例子,证明其在行业内的广泛影响力


2.  证明持续的国际声誉(Sustained Acclaim)


对于研究人员:
• 长时间的学术输出:展示申请人在学术领域内持续多年的重要研究成果、论文发表、专利批准、书籍出版等。重点说明申请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持续产生对领域内有重要影响的研究,确保这些影响是持续性的而非一次性的。
• 持续的引用与合作:展示申请人的研究持续被引用,并与其他国际顶尖研究机构或学者有长期合作。这样可以证明其学术工作在国际范围内有持续的影响。
• 受邀在国际会议发表演讲:提供申请人多年来被邀请在国际学术会议或研讨会上发表演讲的证据。这表明其在国际学术界有广泛的认可与影响力。


对于管理者:
• 长期的行业领导地位:证明申请人在多个时间节点上,持续担任行业内重要的管理职位或领导角色,且其带领的团队或公司在多个时期都表现出强大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 长期媒体或行业认可:展示申请人及其管理成就多年来被行业媒体或国际媒体反复报道的情况,这可以证明其声誉是长期而稳定的。
• 受邀参加行业峰会或顾问角色:展示申请人作为行业顾问或被邀请参加国际性行业峰会的记录,证明其多年来的持续影响力。

在申请提交时,我们使用了两封来自中国国内的推荐信。回复 RFE 时,使用了一封来自中国国内的推荐信和一封来自国外的推荐信。我们律所帮助申请人准备了更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回复以后,过了十几天,这个 EB1A 申请顺利取得了美国移民局的批准。





新未名律所的服务


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帮助数千位中国申请人准备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类移民签证以及非移民签证申请,获得了绿卡和签证批准,其中包括职业移民也包括亲属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从 EB-2 降级到 EB-3 、 EB-5 投资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签证申请,还包括 I-485 申请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后找到我们,在回复 RFE / NOID 以后,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后,或重新提交申请以后,获得批准的。除了一条龙全套服务(比如从一开始准备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请人全家拿到绿卡,负责到底),我们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咨询(consultation),帮助回复 RFE 、 NOID,提交 Motion,帮助联系移民局询问 Case 情况并要求加速审批,陪同参加(或帮助准备)移民面试,提供翻译,以及 Review 申请表格和材料,解答问题等各种服务。


欢迎发信联系我们:

蔡律师:mcai@nwmlaw.com ; 

杨律师:qian.yang@nwmlaw.com

张律师: yuanyuan.zhang@nwmlaw.com


参见下面的视频:

免费咨询移民问题——联系方式和详细说明

https://youtu.be/HHsmVAbSrjA


内容由新未名美国移民提供,

供教育和交流目的,

不作为具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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