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请中,怎样证明婚姻真实?

文摘   时事   2024-02-04 03:16   美国  

美国移民局现在对婚姻真实性有更严格的审查。除了传统的亲属移民(I-130 申请,比如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给配偶办绿卡)以外,职业移民的副申请人,以及临时绿卡去除条件的 I-751 申请,也经常被要求提供更多材料或者参加面谈。本文介绍怎样使用文件材料证明婚姻真实性。


  • 两个人需要住在一起

  • 周围的人需要知道两个人的婚姻关系

  • 两个人需要有共同的生活和资产

  • 要准备好解释两个人的交往历史

  • 在移民局办公室的面谈

  • 证据需要合理使用,充分利用

两个人需要住在一起


配偶双方(因为包括异性婚姻和同性婚姻,所以在这里没有简称为夫妻双方)需要生活在一起,居住在一起。这是美国移民局比较看重的条件。


怎样证明两个人住在一起呢?可以使用房子的租约或者房契(上面有两个人的姓名),付房租或者房贷的纪录,水电煤气的账单,邮寄到家里的各类商业信件(包括广告),医疗纪录,来自警察局或者法院的信件,等等。总之,各类文件上面需要显示两个人有共同的家庭住址。


一些中国申请人因为工作等原因而暂时分居两地。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考虑到东西方文化差异,在申请移民的时候,如果符合个人情况,应当强调这种安排是不得已的(比如因为工作限制,或者身体原因,或者亲属的特殊情况),是临时性质的,而不是自己主动选择甘愿与配偶分开的。


周围的人需要知道两个人的婚姻关系


如果你是秘密结婚的,除了你们自己以外没有别人知晓你的婚姻关系,那不是正常状态,也不利于基于婚姻关系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


你需要向美国移民局表明,自己的父母和其他亲属(比如兄弟姐妹,子女,叔伯舅姑,表兄弟姐妹)知道你的婚姻状态,比如他们参加了婚礼,或者和你的配偶(以及配偶的家庭成员)见过面,平时有一些来往。如果你的朋友们,邻居们,同事们也知道你和配偶的婚姻关系,那就更好。


这方面的证据,可以使用合影照片,证明信,餐馆和酒店的账单收据,等等。


两个人需要有共同的生活和资产


比如,两人联名的银行账户(里面要有进有出,有经常性的流水,有足够的资金收入比如工资和支出比如吃喝穿用),共同的信用卡,共同的医疗保险,汽车保险,以配偶作为受益人的人寿保险。


两人共同报税的纪录很重要,但是需要是 certified tax transcript(可以联系 IRS 索取),而不是自己填写的税表底稿。除了联邦税,还可以提供州税共同报税的纪录。


两个人一起度蜜月,或者去其他地方旅行的纪录,一起过节日和纪念日外出游玩和吃饭的纪录,互相赠送礼品的纪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两个人语言沟通不容易(比如,一方不说中文,另一方英文不够好),需要准备好解释平时两个人怎样交流(比如通过翻译软件)。


要准备好解释两个人的交往历史


比如两个人最初是在什么日期,通过什么方式(包括偶遇,朋友介绍,Dating APP,同学同事关系,参加共同朋友的活动等等)结识的,从什么时候开始恋爱,是谁求婚的,何时何地,什么时候结婚的,在教堂还是市政厅,有谁参加了婚礼。


两个人有什么共同的兴趣爱好?对未来是怎样打算怎样安排的?现在谁在家里做饭洗衣,家里怎样剪草擦地?将来年纪大了,退休了,准备住到哪里?怎样安排生活和事业,怎样互相照顾?配偶双方可以各自提供一份 Statement,说明过去的历史,当前的情况,和对未来的计划。


在移民局办公室的面谈


如前面提到,基于婚姻关系的移民申请,在批准前,经常被要求面谈。可以参考我们新未名律所的文章:《I-485 绿卡申请,在移民局面谈时需要携带的文件》。如果需要,律师可以通过电话参加面谈,参见我们的文章《I-485 绿卡面谈,律师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面谈时,移民官有可能会把配偶双方分开,分别询问一些问题,包括家庭日常安排,最近的家务和活动,对于对方家庭的了解,等等。如果两人平时住在一起,一般来说不难回答这些问题,如果并没有住在一起那就困难一些。如果配偶两人对同一个问题给出了不同的答案,那就会有一些风险。


有时候,如果面谈不顺利,移民局过后还会安排第三方公司去申请人的住所调查,包括查看两人共同生活的痕迹,并且询问周围的邻居,验证婚姻关系。


证据需要合理使用,充分利用


并不是罗列出一堆证据然后放在一起提交了就可以。这就像上课的时候占了一个前排座位并不保证你听懂课程并且得到高分。申请人需要思考:「为什么要提交这个证据?怎样解释这个证据?怎样让这个证据发挥最大作用?


比如,提交的照片,支持信,旅行纪录,来自哪里,包括什么内容,怎样详细标记,解释来龙去脉,怎样让它们前后连贯,有说服力,这些都需要认真准备。


参见我们新未名律所的文章:《亲属关系是真实的,为什么移民申请还是被拒了?



新未名律所最近的一些基于婚姻关系的移民申请批准书




新未名律所的服务


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帮助数千位中国申请人准备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类移民签证以及非移民签证申请,获得了绿卡和签证批准,其中包括职业移民也包括亲属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从 EB-2 降级到 EB-3 、 EB-5 投资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签证申请,还包括 I-485 申请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后找到我们,在回复 RFE / NOID 以后,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后,或重新提交申请以后,获得批准的。除了一条龙全套服务(比如从一开始准备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请人全家拿到绿卡,负责到底),我们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咨询(consultation),帮助回复 RFE 、 NOID,提交 Motion,帮助联系移民局询问 Case 情况并要求加速审批,陪同参加(或帮助准备)移民面试,提供翻译,以及 Review 申请表格和材料,解答问题等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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