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赴海外上市背后,有动力更有压力
近日,晶科能源(688223.SH)披露了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预案,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拟用于投建美国1GW组件项目和山西综改区二期14GW硅棒、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一体化项目。而此前,10月14日,晶科能源才公布2024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99.32亿元。
扩产后负债近千亿
据今年半年报显示,晶科能源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72.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亿元。但晶科能源的财务情况并不乐观。截至2024年上半年,晶科能源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3.17%,并且近年来晶科能源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
与此同时,晶科能源资产总额1245.2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95.23亿元,负债总额达911.13亿元,而晶科能源2023年全年营收为1186.82亿,仅略微高于负债规模。
10月14日,晶科能源亦发布公告称,截至2023年末,公司的净资产为343.60亿元,2024年1-9月公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99.32亿元,占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8.91%。
凸显的债务问题与此前晶科能源扩张密切相关。2022年7月,晶科能源宣布560亿元的山西一体化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共分四期,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第一季度投产,二期项目预计2024年第二季度投产,三期、四期项目预计2025年建成投产。
而在此前,晶科能源通过IPO募资了97.23亿资金,此后2022年7月28日晶科能源再公布融资计划,公司计划通过可转债募资100亿元继续用于N型TOPCon电池及组件的扩产项目。
虽然晶科能源两次募集资金达200亿元,但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76.17亿元,短期借款126.31亿元。从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来看,公司如果通过自有资金投资560亿元建设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仍有一定难度。
因此,晶科能源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560亿元投资项目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以及相关资金投入是否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在当时的问询函回复中,晶科能源表示资金压力不大,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预计可满足垂直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
但2023年8月15日,晶科能源抛出了97亿定增募资计划,主要用于: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高效组件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切片与高效电池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单晶拉棒切方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7月,晶科能源又决定终止该募资计划。关于终止定增的原因,晶科能源提到,发布定增预案以来,“行业内外部环境与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关系发生显著变化,带动资本市场的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后,决定终止。其中,这97亿元定增计划中有25亿元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的,此次终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晶科能源的资金压力。
近年来,晶科能源抛出近300亿元的融资需求,大力推进N型扩产以及一体化建设,但二级市场投资者却似乎并不买账。2023年至今,晶科能源股价累计跌幅约48%。今年9月底,该公司股价曾触及历史新低6.22元。
赴德上市面临挑战
在此背景下,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的预案,计划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预案,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0.0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
若上述事项获批,晶科能源将成为首家通过GDR登陆德国资本市场的科创板公司,也是继阳光电源(300274.SZ)后本周第二家拟发行GDR赴德国资本市场上市的新能源企业。
在此次赴德国上市前,晶科能源已布局海外市场。今年上半年,晶科能源组件产品海外市场出货量占比约达65%,海外营收占到总营收比例的71.17%,较上年有所提升。同时,晶科能源已在马来西亚、美国和越南布局了海外生产基地,在全球建立了120多个营销分支、35个全球服务中心,公司产品销往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余家客户,拥有行业最大的海外一体化产能。
此次晶科能源的上市地德国,亦是欧洲最大的单一光伏市场,对绿色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2023年,德国光伏装机量达到14.2GW,同比增长91%,远超其它欧洲国家。今年4月份时,晶科能源就曾向德国最大光伏电站之一The Witznitz Solar Park交付了超过110万件新型N型组件。
2022年2月,证监会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该文件被认为是放宽了GDR融资,此后便迎来了A股公司发行GDR的热潮。包括明阳智能(601615.SH)、格林美(002340.SZ)、国轩高科(002074.SZ)、欣旺达(300207.SZ)等多家新能源企业相继发行GDR并成功上市。
但2023年5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以下简称“GDR新规”)。新规发布后,境外发行GDR将参照再融资管理,意味着GDR项目审核复杂度以及审核周期有所变长。与之相应的是,终止GDR企业增多。
此前,福斯特(603806.SH)、爱旭股份(600732.SH)、隆基绿能(601012.SH)和先导智能(300450.SZ)等光伏行业企业相继发布了GDR发行计划。但爱旭股份于GDR新规发布一个月后,宣布终止GDR发行;福斯特于2024年1月终止GDR发行;隆基绿能与先导智能目前亦未更新进展。
对于此次赴德国上市对晶科能源影响,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晶科能源进军德国市场,预期将进一步提升其在德国及欧洲市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国际长线投资者,助力公司全球化发展,破局行业内卷。但晶科能源在德国上市后,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市场环境和竞争,包括汇率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
记者就新增借款、赴德国上市、海外市场预期等致函晶科能源,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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