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售“三无产品”,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近期,有消费者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反映在京东平台上购买的“小米涂乐液晶电视机”,产品包装及电视机表面均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在使用一个月后,该产品便出现屏幕“花屏”的质量问题。
此后,京东集团(09618.HK)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已联系商家下架产品,并对该店铺运营商家开具罚单。目前,京东平台上该商品显示“已下架”,该店铺主页中仅存在“邮费专拍补差价专拍”的商品链接,此前所有家电相关商品已被下架。
平台出现“三无”产品
在该消费者购买的“小米涂乐液晶电视机”这一商品链接中,部分消费者的评论提及该产品存在65英寸并非国家标准的尺寸、产品并非商品页面提及的小米而是贴牌产品、产品屏幕存在重影等问题。
经记者比较,该消费者在京东平台购买的此产品,在其“中国能效标识”中生产者名称和规格型号均为空白,且标识下方为“依据国家标准:GB 24850-2013” 。而在京东平台“小米官方旗舰店”中搜索液晶电视机,产品的“中国能效标识”中生产者名称为“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标识下方为“依据国家标准:GB 24850-2020” 。
国家标准《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经从GB 24850-2013更新至GB 24850-2020。根据《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能效标识必须包含生产者名称(或简称)和产品规格型号等信息。
此外,“三无”产品通常是指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即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的应有要素的产品。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除了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产品和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目前,该商家方同意消费者退货退款。但该产品介绍中存在“小米”品牌但产品却非小米生产的情况,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款并赔偿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京东方客服此前给出的处理结果为“此单因未检测/无法判断,商品质量需进一步核实。”
对此,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商家销售的商品属于三无产品,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应按照消费者要求退款,并赔偿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京东降低准入门槛:收入增加,信誉受损
据记者了解,京东零售包括三类店铺,分别是京东自营、专营店铺、POP店铺。京东自营是由京东自己采购、自己仓储、自己发货、自己经营。专营店铺是指由京东授权的品牌或商家经营的店铺。POP店铺是指第三方商家,包括官方旗舰店、中小规模商家、个体户等。
该消费者购买此产品的店铺为POP店铺。在店铺详情页面,该店铺评分为3.5分,仅超过24.14%的同行店铺,用户评价与物流履约的评分都为“低评级”。在店铺主页中的证照信息一栏并无相关证照,此栏显示为自我申明:“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已发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地址显示为广东广州番禺区大石街道官坑村官坑三路7号顺丰速运的地址,联系方式则显示为可以通过平台中的客服按钮直接联系商家。
在消费者进行反馈后,京东对消费者的回复中称:“订单商品由米佳家电视经营部销售,店铺商家名称为:吴**,商家所在省为:广东省,具体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610号1**室(请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信息为准)。店铺内商品由商家自主销售并提供售后等服务,建议您向商家当地监管部门反映。”
对此,付建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京东作为平台方,有对入驻商家资质及商品信息进行审核的义务,商家在其平台售卖三无产品,显然平台存在过错。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同时,对于相关赔付问题,付建也表示:“京东有责任监督商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商家拒赔或者拖延的,京东方应当先行向消费者赔付,并依据平台规范对商家采取措施进行处罚。若无法找到生产厂商,京东作为平台方,若不能提供商家真实有效信息,需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该开店时间显示为2024年8月29日。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初以来,京东“春晓计划”不断升级,降低入驻门槛,提供自然人快速入驻通道、“0元试运营”、取消平台使用费、降低保证金、技术服务费降至0%等多项扶持政策,为中小商家及个人卖家开放入驻机会,快速推进平台商品供给的丰富。
这一计划降低了京东商家准入门槛,为京东带来了大量的第三方商家。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京东三方商家数量已近百万,同比增长了188%,三方商家的商品SKU数量较年初增长了近一倍。
在此背景下,据京东集团近期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营收2604亿元,同比上升5.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增长47.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率4.5%;经营利润120亿元,同比增加29.5%,经营利润率4.6%。其中,“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品类营收1225.6亿元,同比上涨2.7%。
但在业绩增长的背后,京东的投诉量亦不断攀升。据中国电子商会旗下消费服务保障平台消费保数据显示,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1日期间(双十一),平台共收到电商相关投诉48478件,累计涉诉金额超8000万元,有效投诉解决率仅为27.84%。其中,京东的投诉量达14598件,位居投诉榜首。
京东通过降低商家准入门槛,吸引大量第三方商家入驻,在丰富平台的商品供给的同时,也带来了营收和净利润的增长。然而,这一策略也带来消费者投诉量的增加,京东如何完善监管全面性、保护消费者权益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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