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悟
读完需要
速读仅需 1 分钟
8 月 28 日,辉瑞和 BioNTech 周一向美国政府的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取消 Moderna 的两项 COVID-19 疫苗技术专利。Moderna 指控这两家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
辉瑞和 BioNTech 称,这两项专利“无法想象地广泛”,涵盖了在他们的发明日期 2015 年之前“就已经知道的基本想法”。辉瑞和 BioNTech 在他们的专利申请中表示,科学家早在 1990 年就发现 mRNA 可以用于疫苗。他们认为,根据早在 2004 年的独立专利申请和其他出版物,Moderna 的专利是无效的。
主要要点如下:
专利权范围过于宽泛,包括任何针对任何冠状病毒 S 蛋白的 mRNA 疫苗组合物,而这些组合早在 2015 年专利申请日期之前就已经公开。包括:(1) mRNA 组合物;(2) 使用任何冠状病毒 S 蛋白或其亚单位作为抗原;(3) 脂质纳米颗粒制剂。
先前技术文献,包括 Schrum、Geall、Yang 和 Altmeyer 等,认为这些文献单独或组合使用都能证明该专利仅仅是将已知元素进行简单组合,属于“显而易见”的专利。
例如,Schrum 文献披露了编码免疫原的 mRNA 以及脂质纳米载体,通过引用 Geall 的内容,还披露了编码冠状病毒 S 蛋白的 mRNA。
即使 Schrum 未明确引用 Geall 的内容,Schrum 与 Yang、Geall 或 Altmeyer 文献的组合仍可使该专利“显而易见”。这些文献披露了使用编码冠状病毒 S 蛋白的核酸疫苗,奠定了该专利的基础。
因此,要求对该专利的 26 项权利进行异议复审并取消,因为它们对于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 2015 年之前都是“显而易见”的。
审查过程中存在实质性错误,没有充分考虑先前技术文献,错误地授予了过于宽泛的专利权利要求。基于公共利益,不应让这样的“坏专利”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