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前务必确保锅炉使用安全

文摘   2024-10-24 11:46   辽宁  





随着冬季临近,供暖期即将开始,也是锅炉事故高发期,为确保供暖期间锅炉安全运行,切实防范和遏制锅炉重特大事故发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安全风险提示:

一、锅炉使用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锅炉使用单位要扎实做好运行锅炉供暖前的检修和各项准备工作,坚决杜绝使用超期锅炉。要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按要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配备,合理安排检验时间,确保锅炉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均在有效期内。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异常,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在进行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同时要对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测温装置等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锅炉使用单位要按规定配齐锅炉司炉人员,一般工业锅炉的使用单位需配备持工业锅炉司炉工证以及水处理证的作业人员(即G1证和G3证);电站锅炉的使用单位需配备电站锅炉司炉工证(G2证);同时要配齐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安全运行管理,及时进行水质化验分析。按要求对作业人员等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教育,确保熟悉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处置风险,杜绝违章操作、违章运行等行为发生。





加强异常情况处置

锅炉使用单位要杜绝承压锅炉超压使用,常压锅炉承压使用。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严禁锅炉缺水、超压、超负荷运行,特别是在锅炉严重缺水情况下严禁向锅炉内进水;锅炉停止使用时应将锅炉里的水排空,防止锅炉管道发生冰塞;蒸汽阀门开启时要延长暖管时间,充分暖管后方可全开;安全阀排放管上应在合适位置装设放水管,确保管内积水排出,寒冷天气时,应对安全阀进行手动排放操作。





重点关注燃气锅炉

燃气锅炉使用的天然气等气体具有高度易燃易爆特性,如不当使用可能导致爆炸事故发生。锅炉使用单位要特别重视点火不当、火焰熄灭、设备缺陷、气体泄漏和操作失误等燃气锅炉使用安全。起运前除检查锅炉本体安全以外还要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试验燃气报警系统及其联锁保护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可靠。要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启停操作规程操作,点火前对炉膛和烟道进行吹扫,确保燃烧器、控制装置安全可靠。运行中要定时关注燃气的流量、压力是否稳定。





严格执行“两个规定”

锅炉使用单位要依法配齐锅炉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好供暖锅炉“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不安全状态、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缺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二、提高锅炉检验工作质量





规范检验流程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在收到锅炉使用单位检验申请后,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制定检验计划,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开展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提出整改建议,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确认,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出具检验报告。





严格法定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新建、改造、重大修理供暖热锅炉监督检验和运行供暖锅炉定期检验质量,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管理。要加强检验检测质量与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引导检验检测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依法依规施检、公正施检。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


大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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