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理想学校2024年一年级、初一年级招生公告

职场   2024-07-30 22:07   山东  

 根据运城市教育局、盐湖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初一年级招生资料审核、按批次录取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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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户籍在盐湖区的小学毕业生及在盐湖区经商、务工等人员的小学毕业适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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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理想学校六年级毕业的学生直升理想学校七年级。

我校属于政府购买学位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进行招生。


小学部

1.解放北路以东地段

2.人民北路以西地段

3.涑水东街以南地段

4.条山东街以北地段

初中部

1.解放北路以东地段

2.人民北路以西地段

3.涑水东街以南地段

4.条山东街以北地段

5.运城市海仓学校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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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8:00—8月14日18:00


组织核验资料:8月15日—8月19日


发放录取通知:8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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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一)线上审核

盐湖区自然资源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土地使用证号或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或公租房信息;公安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信息。审核通过的少年儿童(房户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将收到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学校将予以录取。审核未通过的少年儿童,会随后通知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现场核验。

(二)线下审核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少年儿童(房户不一致),学校通知家长携带学生的居民户口簿或能证明学生与房产持有者关系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2024盐湖区秋季新生报名信息核验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报学校现场审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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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具有学校服务区内的户籍及房产(房户一致)

(1)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盐湖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

(3)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招生或录取依据,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   

(4)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第二批次:具有学校服务区内的房产及学校服务区外的盐湖户籍(房户不一致)

(1)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盐湖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


第三批次:具有学校服务区内的房产及非盐湖户籍(房户不一致)

(1)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盐湖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


第四批次:具有盐湖户籍及租房合同

(1)小产权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同时提供学生监护人2024年1月-7月之间的水、电、气发票原件各一张;

(2)政府公租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提供运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有备案的公租房户主与政府签订的合同,能呈现承租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盐湖区租房的,应提交2023年8月1日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学生监护人2024年1月-7月之间的水、电、气发票原件各一张。


第五批次:具有学校服务区内的居住证的非盐湖户籍

(1)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2)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的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3年9月1日),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盐湖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第六批次:具有盐湖区域内的《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的非盐湖户籍

(1)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2)提供盐湖区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的《劳务合同》、《营业执照》;

(3)在盐湖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市场中正常经营的,同时营业执照于2023年9月1日前核发且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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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359-2160885 0359-2029188(办公室)

13803478365(张老师)

15935930708(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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