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娃哈哈员工集体维权的事儿闹上了热搜,详细了解情况后,很是感慨。
感慨的是宗庆后老谋深算,娃哈哈2018年的股权回购,明显是宗庆后虑及身后的预先安排。
纵观宗庆后的一生,堪称借力之神。借大势而创业,借达能入资敲开集体所有制的缝隙,借建立表外公司以及借国资之力驱除达能。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2000年娃哈哈MBO改制时,宗庆后购得29.4%的娃哈哈股份仅仅花了1.5亿元,如此廉价外界偏偏还挑不出大毛病,原因竟然是早在1996年达能入资时,娃哈哈商标就被作价一亿元注入了合资企业(也就是外界众所周知的娃哈哈商标归属权案件的由来),由此,MBO改制时娃哈哈集团的估价就不能再含有商标的估价。
这何止是深谋远虑,简直是多智近仙。
娃哈哈的员工持股会,和国资一样,也是宗庆后当年甩掉达能时,被借力的重要一方。
员工持股会或者职工持股会,是特殊历史环境下的特殊产物,杭州不知道,深圳那边已经不把员工持股会看成持股实体了。
集体作为一个实体持股已经“不合时宜”,换句话说,娃哈哈集团肯定是要解决这个历史包袱的。
但是问题在于,解决历史包袱,不能靠甩包袱。做人也好做事也罢,有功要酬,有恩要报。这才是符合常情的。
这一次为什么娃哈哈700多名员工,包括元老级的员工都站出来跟娃哈哈集团闹?难道700多老实巴交的老百姓一夜之间都成了背主负义的刁民?
原因一点儿也不复杂,用大白话说,就是宗家有功未酬,有恩未报,一家一姓早已荣华富贵至极,对当年立下大功、几十年来劳心劳力的员工,却想着怎么算计人家手里那点儿赖以为生的股权。
很多权威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从2018年至今的发展,在这里梳理一下——
2018年,娃哈哈回购股权,对价是“2元特别分红+1元对价”,也就是3块钱一股回收股权。
此前长达20年,娃哈哈分红稳定在0.8元/股,所以3块一股的回收价明显是偏低了的,30元/股还差不多。
顺便一提,外界不知道长达20年的时间里娃哈哈固定0.8元/股的分红,凭据是什么,这个到底是不是集体持股之初就约定好的,外界不知道。但以娃哈哈2018年之前几十年的增长来看,固定0.8元/股分红恐怕难言合理,明显是分得太少了。
当然,按照法律规定,怎么分红董事会说了算,所以这事儿外人不好瞎比比。
但是!但是!但是!不管分红方案咋约定的,你一旦要回购人家的股权,在谈价之前,肯定得把这么多年的资本公积给公平分配了吧?
哦,每年才分8毛钱,临了再給两块钱(也就是2元/股的特殊分红),这就完事儿了???
抢钱都不是这么抢的!
以上言论,只要娃哈哈接受公开审计,公布2018年的未分配利润,证明2元/股就是合理的未分配利润,我立即公开道歉。
如果不公布,那就不要奇怪,为什么维权员工会提出“这是用欠我们的分红,来购买我们的股票。”其情其迹,可不就是接近于“卖了你你还得替我数钱?”
这事儿,2018年至今都没人公开大范围抗议,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娃哈哈的员工其实对宗庆后有很深的感情,是敬还是畏不好说,但能做到不嚷嚷,已经是非常“识大体顾大局”。
当然,做事不能只靠情感绑架,没有利益说话,啥也不好使。
所以,娃哈哈2018年回购股权的时候,称今后要采取“干股分红”制。当时有新闻报道称,娃哈哈说了,员工该享受的分红不会变。
但事实上,那一纸股权登记证明不在手里了,该有的分红权,哪里又还有什么保障呢?
根据这一次媒体披露的信息,所谓的“干股分红”,其实早就已经变成了绩效考核,和业绩是挂钩的,业绩多了就分得多,业绩少了就分的少。
这哪里还是什么干股分红,普天下就没有这样搞分红的。
这部分收入减少了,但毕竟还有,所以娃哈哈的员工尽管不满,“空气里充满了压抑的气氛”,但还是没有闹。
然后今年就发生了让员工改签合同到宏胜饮料,连“干股分红”都即将保不住了事。
直到此时,员工才忍无可忍,发起了集体诉讼。因为员工们终于发现了,这事儿再不为自己讨个公道,就没有公道了。一旦成了既成事实,一介白丁能在娃哈哈的大本营打官司赢了娃哈哈吗?
也许能,但难度太大,足以让普通人绝望。
先回购股权,同时以“干股分红”安慰之,继而将“干股分红”转变为事实上的“绩效考核”,最后,连事实上的“绩效考核”都给取消。
这件事,除了最后一步难以确定是不是宗庆后的安排,前面几步都是宗庆后知情甚至就是他力主的,如果不是宗庆后的首肯和一力推动,又有谁能触动涉及娃哈哈多数员工、其中包括众多元老在内的利益呢?
问题就在于,要触动利益,从来不能靠灵魂靠觉悟,要触动利益就只能靠利益。你要回收人家的股权可以,那就得拿出一笔足以令人动心的对价。
而不是说,“当年1块钱一股,现在给你丫3块钱一股,这么多年来还分了不少钱,这总够意思了吧”,这样的逻辑是农妇逻辑,而不是商业逻辑。
根据历史报道,我深度怀疑宗家就是这个逻辑,2018年的报道中,就曾提及娃哈哈官方解释是,之所以回收股权,是因为产生了新的“大锅饭”问题,员工入职年限越久收入越多,引发了新员工不满。
天啊,简直是毁三观,员工入职年限越久,有资格购买的股权份额越多,收入本就应该越多,这是天经地义,哪里又是什么“大锅饭”问题?
世上总有一些混账逻辑,要么巧言令色花里胡哨,要么借大义借集体之名,但混账就是混账,只要遵循最简单的原则就能看出混账的本质。
早在达娃之争时,就能看出宗庆后在回馈股东方面究竟是什么逻辑,在各种公开报道中,宗庆后反复提及“达能已经从娃哈哈拿走了30/40亿”。
潜台词无非就是,给你的已经够多了,你丫知足吧。和对员工股权的逻辑是一样的。
按这个逻辑,宗庆后创业之时投了13万,现在宗馥莉要不要留下13亿,一万倍哦,其它的财产给捐掉?
你看,混账逻辑是绝对不会用到自己身上的,只会用到旁人之身。
中国的老百姓,中国的普通职工,我不敢说是多么多么善良,但一定是最好糊弄的,不是逼到一定份儿上,罢什么工抗什么议,有那工夫大家宁可去吃西湖醋鱼。如果这次不是要强硬地连“干股分红”都取消,我甚至敢说,娃哈哈的职工连萧山顺发的股权被零元转让的事都不会拿出来“闹”。
毕竟,娃哈哈的体外公司,普天下皆知,多少年了,不是没有争议,不是没有诟病,但从来也没有闹出过多大的波澜。
这次职工维权提到了萧山顺发股权被零元转让给宗馥莉,其实何止于此呢?
在娃哈哈产业链的200多家公司中,娃哈哈集团名下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只有13家,宗馥莉实控的是170多家。
萧山顺发作为主要承接娃哈哈包装业务,以及娃哈哈投资控股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的主体,本来是有近34%股权由员工持股会持有的。
这点儿股权所代表的利益,仅仅是娃哈哈体外公司产生的巨大利益的九牛之一毛。
就这九牛之一毛,还转让给宗馥莉了,还零元。还是那句话,抢钱都不是这么抢的。
老百姓真的太好欺负了。
别的且不说,这二三十年来,宏胜饮料这些体外公司,应该付给娃哈哈集团多少商标使用费?这一点外界也不知道,当年的宗庆后,如今的宗馥莉,到底有没有付这笔钱?付了多少?
如果要补这笔钱,几百亿的资产又要去掉多少?
有的人总是觉得,给人的太多,自己拿的太少,然而无论什么事最终都要讲一个天公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