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吃饺子不沾酱油要抓人,写篇小说都抓人的内蒙,出啥情况都不奇怪,因此,他们为了抢夺一个身高只有140,年龄超过60的老太太的财产,内蒙公检法要定她涉黑。
不但要夺你财产,还要把你名声弄臭,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在2019年,刘素琴突然在北京被来自内蒙家乡的警察跨省抓捕。检方后来指控,以刘素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托其成立的东瓦窑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家族、宗族成员的势力长期盘踞在东瓦窑地区,通过恶意拖欠工程款、偷逃税款、骗取贷款、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强拆强占土地、拉拢腐蚀公职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依仗组织势力多次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了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刘素琴,八十年代经商创业的女企业家,多年的辛苦经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1998年刘素琴响应呼和浩特市政府98年44号文以房养路政策回到家乡,成立东瓦窑房地产公司,自己出资,建设了高质量的南一环路(鄂尔多斯大街)、前进巷和呼伦南路,三条道路已成为市中心道路,坚固耐用,二十年来从未翻修过。
一直关注此案的公号塞北日记表示,所有律师都一致认为刘素琴根本不构成涉黑犯罪,政法委、内蒙古三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也认为不构成涉黑犯罪,但由于上面领导的关注,政治的需要,内蒙古方面欺骗中央,谎报刘素琴涉黑,内蒙古高级法院和通辽市公安局指挥奈曼旗法院将刘素琴做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国新闻周刊进行过报道和关注,详见中国新闻周刊第972期。)
2020年9月7日,奈曼旗法院对刘素琴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逃税罪、骗取贷款罪、行贿罪等9项罪名判处刘素琴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和公司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十四年不等,其中刘素琴之子刘长征获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20年6月28日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7楼会议室,公检法人员一致认为刘素琴案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担任公安局领导的王市长明确表态:“此案特殊,该案涉黑特征不是很明显。”2020年9月1日在通辽中院7楼会议室,有人认为对刘长征量刑过高,明显失当,但通辽中院副庭长、主审法官础鲁明确表态“本案量刑适当,否则不像黑”,刘院长说:“本案的确先天不足”。“该案黑特征不是很明显”;“本案确实先天不足”,“涉黑的四个特征不明显”。
刘素琴涉案材料。通辽检察院图。
这一副卷显示,内蒙官方为了夺取刘素琴财产而故意定她涉黑。这让全世界震惊。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通辽中院法官曾多次联系律师表示,该会议记录应归于该案副卷,律师无权获取。《中国新闻周刊》获悉,11月初通辽中院和通辽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不远千里专程赶往山东淄博、济南,海南海口、广东中山等地与律师面谈,要求他们返还含有上述会议记录的卷宗。该案一名律师认为,会议记录反映了内蒙古、通辽、奈曼旗三级法院法官,明知案件不够涉黑,却最终判决涉黑的内幕。
11月1日,多名该案二审律师收到通辽中院法官宋凯文发来了一条750字左右的长文短信。他在该短信中承认:“在审理刘素琴等涉黑案中,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等原因将内部记录装入正卷并复制给律师……该记录为个人记录,属于不应公开的工作秘密范围。”
短信还要求律师在11月2日12时前,交回涉及上述工作记录的光盘。“请您在收到此通知后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履行义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不联系我们,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人与其中一位律师是微信好友,曾在其朋友圈中看到相应内容,该律师表示拒绝交上光盘。因为要求交回光盘缺乏法律依据。
9月7日下午,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素琴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刘素琴获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二审已结束,正在等待判决。
“强拆行为不认为构成强迫交易”“土地权是怎么来的待查清,否则不够黑”“如果强迫交易拿掉,可是涉黑难定”;最后内蒙高院云鹰庭长“最终目的是财产。”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通辽中院、奈曼旗法院多位法官、领导坐在一起讨论刘素琴案的会议记录。从记录中,明显可以看出,他们明知刘素琴不构成涉黑,却硬要将她定成黑社会。
此后,刘素琴亲人在举报信中表示,在卷的会议记录可以证实本案是一起彻彻底底的冤假错案!公检法均认为本案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判法官认为“此案属拔高凑数”,但为了侵占刘素琴的财产,才构陷刘素琴涉黑犯罪。刘素琴完全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他一些经济犯罪也难以成立,本案之所以出现如此荒唐的判决,完全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违法干预案件的结果,请求追究内蒙古高级法院云鹰庭长的党纪政责任,内蒙已无公正审理该案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