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文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
王 剑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所
本文发表于
《金融博览(财富)》
2024年12期
(中国人民银行主管)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做好养老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养老金融成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养老金融属于一个概念体系,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通过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来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养老需求。目前,在养老金金融、养老财富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方面,养老金融的发展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No.1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保障基本养老生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指的是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包括政府主导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发起的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国家税收优惠支持下个人自愿建立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养老金三大支柱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进一步拓宽了养老金融的市场空间,但目前三大支柱的发展尚不均衡。
● 第一支柱“一枝独大”,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
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拓宽,2023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66亿人,预计2025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将提升至95%,覆盖范围更广,受益群体更多。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稳步增长,2023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接近6万亿元,能够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待遇有所提高,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对中国所有适龄群体的全面覆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 第二支柱“覆盖面窄”,发挥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作用
企业年金发展较为滞后,增长空间较大。2023年底,企业年金设立数量、覆盖范围和基金积累规模均有所扩大,共有14.17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同比增加10.71%;参加职工人数达3144.04万人,同比增加4.44%,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例不足10%;积累基金规模突破3万亿元,达到31873.96亿元,同比增长10.99%。职业年金发展时间已将近10年,规模得到快速增加。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2.56万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4.37%。
● 第三支柱“后起之秀”,拥有巨大的市场成长空间
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试点城市或地区开始实施,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下一步将向全国稳步推开。截至2024年5月,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超6000万人,个人养老金产品增加至753只,包括465只储蓄类产品、162只基金类产品、107只保险类产品、19只理财类产品。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处于起步阶段,开户人数多、缴费人数少、投资人数更少,存在缴存意愿不高、开户热投资冷等问题。
No.2
丰富养老财富金融产品,
稳步增加国民养老财富储备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近年来,我国银行、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养老金融,逐步建立规范化、多元化的养老产品体系,为广大居民进行养老储备和养老消费提供了形式多样的选择。
银行推出了养老理财和特定养老储蓄等产品。养老理财是投资者授权机构管理资金,不同产品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有所差异。养老理财产品于2021年9月开始启动,2022年3月扩大试点范围,具有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等特点,已有11家理财公司在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人,规模超过1000亿元。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是银行与存款人双方事先约定存款期限、计息规则、结息方式以及支取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条件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产品。特定养老储蓄于2022年11月开始启动,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5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比普通定期存款更加适老化。2023年底,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接近400亿元。
基金业自2018年2月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后,开始推出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22年末,共有54家基金管理人已发行养老目标基金,规模已达881.97亿元,较2021年下降了22.12%;持有人户数为453.14万户,较2021年增长了49.85%。截至2023年末,养老目标基金存续数量增至268只,但整体产品规模下降至706亿元。
保险业成为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生力军,主要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金等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资金长期锁定用于养老保障目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年满60周岁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于2021年6月在浙江和重庆开始启动试点,2022年3月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2023年10月转为常态化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投保简便、灵活缴费、收益稳健,截至2023年底,有11只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1只停售),保单件数约74万件,累积养老准备金规模超过106亿元。商业养老金是集养老规划、账户管理与金融产品于一体,为消费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资金稳健管理服务。商业养老金于2023年1月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10个省(市)启动试点。相较于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养老金缴费未设置上限,更为灵活,已累计开户超过59万个。
信托公司积极成立以养老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养老金融信托产品。养老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社会成员委托,对其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信托到期后为委托人提供养老经济保障或者服务保障等。目前,个人配置型养老信托产品较为多见,主要借鉴家族信托设计框架,金额设置门槛较高,为委托人提供包括养老社区入住、高端医疗、子女教育、殡葬、财富传承、分配等一系列服务。
No.3
拓宽养老产业投融资渠道,
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随着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的不断提高,养老需求不断凸显,养老服务供需存在巨大缺口,因此,需要金融有力支持养老产业快速发展与转型。长寿时代,养老产业金融的重点是支持养老产业生态圈建设,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促进银发经济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性融资手段和市场化融资手段推动养老产业实体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综合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金融工具,拓宽养老领域资金投入渠道。通过中央财政投资相关养老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搭载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推广使用智能化人工替代设备;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培育“社区式”“医护式”“文化式”为代表的老年康养产业;通过地方政府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如《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中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在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5个省份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工作,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等;支持各地有效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贷款,用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
我国在支持养老产业进行市场化融资方面也采取了多项措施。除传统的融资方式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养老服务领域已经得到验证,共同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承担投资和风险;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项目,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养老服务项目的融资;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投资养老产业项目,如中国人寿于2020年设立200亿元大养老基金,在全国20-30个中心城市投资布局商业养老项目,构建了“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大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等。
综上,从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开始,养老金融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无论是从现实国情来说,还是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融整体发展滞后,仍处于发展初期。面对我国逐步进入深度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国情,亟需全方位壮大和发展养老金融,多元化建立养老资金与实体经济的连接,保证养老资金保值增值,有力推动居民财富增长,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老龄化社会的经济保障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