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万千:计生路上60,70 后这一代人的亲身经历

文摘   文学   2024-07-25 09:07   甘肃  


       我是60年代中期出生在大西北甘肃会宁的一个偏僻农村。从我出生到我的孩子出生,这一路走来算是无比艰辛,无论生活还是国家政策感觉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我们的父母亲生我们的时候正赶上文化大革命,农村浮夸风,生活最困难时期,我们一代人在饿着肚子中艰难求学到长大,后来的我们成后,又遇上计划生育政策最严的时候。60 ,70后这一代人在计划生育路上确实不容易。

   我的孩子是92年以后出生的,当时我们当地计划生育抓得很紧,因为1991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各地推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当时的地方土政策特别严,大多乡村干部的主要任务似乎完全是“刮宫引产,催粮要款”。我的媳妇生完孩子后不到40天就被要求去做绝育手术,当然我们大西北农村国家允许生二胎孩子。其实刚生完孩子的媳妇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她有100个不愿意去马上做绝育手术,当时要去十里外的乡卫生院做手术,没有车可坐,去的时候步行去,做完手术后,几个人把媳妇用担架抬回家。

      媳妇生孩子后,乡上消息很灵,他们很快就知道了,乡上的住村工作组每天来我家催,村上更是紧密配合轮流换班,并警告说,规定的几天时间内如果不去绝育就要交罚款和抚养费,这是任务,不去还要拉我家的粮食和毛驴,在大政策大帽子严压之下,我只好配合去乡上做了绝育手术。由于生完孩子坐月子期间媳妇营养跟不上在加手术折腾,后来媳妇留下很多后遗症,当媳妇抱怨我的时候,我也自己感觉到很惭愧和无奈,但当时的政策谁敢违抗。

      时间过了20多年后的今天,当看到有媒体刊发一篇文章《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时,我有点纳闷。看好像计划生育政策或将发生变,似乎从现在开始要求40岁以下的公民必须强行生孩子的样子。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人口的结构问题凸显,总和生育率接近世界最低水平,老龄化严重,儿童性别比例失衡严重。无论城市和农村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看来,如今对于年轻一代来说,在低生育意愿—高生育成本时代,生育不仅仅是个人私事,也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如何全方位构建起一个人口友好、生育友好、儿童友好、家庭友好和老年友好的统一的政策、制度和社会价值体系是整个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生不生?何时生?生几个?年轻夫妇们考虑的问题或将不再这么简单。

         其实,80年代到90 年代的计划生育严厉政策对我来说还算轻的,因为媳妇争气,生完长“牛牛”俩孩子后我们就按照政策办事,所以没有更多的受处罚和刁难。在加上我人老实,没有后门走 ,不按照政策走怕吃亏。    
那个年代,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政策,地方上完全可以随便给计生对象罚款,规定超生户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很多地方把计划生育和户口、教育等事项挂钩,超生子女沦为黑户,无法接受教育。
         记得有一年秋天,正是大忙季节,我家邻居由于是多女孩家庭,他家是计划生育处罚对象,乡上计生工作组突然来抓计划生育,一群人开着车到村口,由于车没有办法开到这户人家门口,一群人大张旗鼓的从小路走来,村里有人看到拉计划生育的来了赶紧给这户人家通风报信,夫妻俩跑到附近的玉米地里藏起来,这次算是没有抓住,这群人就住到这户人家,这天晚上一夜的漂泊大雨,这一夜不知道这俩口中是咋过的。
        玲的爸爸那时候养着两头毛驴,毛驴在我们老家几年前是最值钱的东西,是农本,因为玲的妈妈是超生对象,村上把他家的两毛驴牵去,养在一村干部家,这俩毛驴村干部赶上给他家耕地,当主人把罚款交清去拉毛驴,村干部还要驴吃的草料和喂养费,不交休想拉回驴。
         有次,村里一户计生对象没有按照政策去计划生育,家里久有的面粉,粮食,被子啥的都被村上拉去了,后来有人看到,村上没收的面粉由于堆积时间长全部发霉,可恨的是即使面粉发霉也不能给他们,因为在在计生干部眼里是他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了。
       亮是我家邻居,他出生在70年代的,他的父母生育8个孩子,直到最后生的是男孩为止,83年左右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因为他家超生,他家的包产地被村上收了,罚款一次又一次的交,家里能变钱的东西都变钱交计划生育罚款,在羊年出生的孩子即没有户口也没有包产地。

       我国从1962年12月开始出台计划生育政策,当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到1973年12月这一年,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确定了“晚、稀、少”方针,要求晚婚、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间隔四年左右,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而1978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三年以上。
      1983年,国家开展了规模浩大的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提出“一胎上环,二胎绝育”,各地向农村派出了宣传队和避孕节育手术队。但是,这些急于求成的做法不同程度地激化了干群矛盾,形成了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过程中政府与群众家庭组织之间的冲突和紧张,影响了社会稳定。1983年创下上环、绝育、人工流产手术数量的多项记录。
      1984年起,计划生育政策有所调整: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在农村全面纠正“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强制性做法,推行的政策是“开小口子、堵大口子”,即适当放宽农村群众生育第二胎的政策(开小口),减轻计划生育工作的压力,但严防超计划的二胎和三胎及以上生育行为(堵大口)。1990年代初,生育率下降到世代更替水平以下。
      2002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要求违规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其征收标准按省级(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主要参考的是当地人均收入,当事人的实际收入以及超生情节。例如,在湖南省,违法多生一名子女的公民,将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到六倍;而重婚、婚外生育或生育更多子女的,受征收的倍数还会更高,达到九倍之多。
      据一项数据显示,2005年出生的人口男女性别比已经达到118.9:100,男性比女性多20%。如今很多农村孩子找不到对象是谁之过?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强效稳定、降低生育率的同时,也引起了一些负面影响,如年龄结构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衡、跨民族通婚比例上涨、城乡户籍的不平等、失独问题加剧等。
      特别失去独生子女对于一个家庭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一方面,失独父母很容易失去精神寄托,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心理问题;另一方面,部分人的养老需要依靠子女提供资金和照顾,一旦失去唯一的子女,如今在农村有很多这样的老人,他们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子女,他们的日子过的很艰难。
      当面临失独老人多,老龄化严重,农村光棍多等严重问题的时候。我又一次想起我们一代所经历过的计生路。

      





忆路心声
记录日常生活,打工路上的足迹,记录身边人。爱心公益路上的感人故事,兼并记录三农和旅游个人原创过千的自媒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