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丹尼李;一位消防知识的分享和传播者,志在为提高个人、组织、团体或企事业等的消防管理专业水平添砖加瓦为降本增效,充分提高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效能,很多维保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可以管理数十个或者更多的现场维保项目。以上海为例,我们经常会发现,原本在一家大型企业负责消防维保工作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为满足业主需求,提供了驻厂服务;但是,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月都有几天离开的现象;一问原因,其去其他维保项目进行执业“刷脸”了;据不完全统计,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负责至少十个维保项目,若按每个维保项目每月去一次计算,一个月就有十天在外面,当然为了提高效率,同一天可以多去几家进行“刷脸”执行。
类似这种情况,到底是否可行?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的目的是通过考试提高专业技能,然后更好地、高质量地服务现场维保;如果只是应付,仅仅是去现场“刷个脸”,这种情况,到底是否可行,到底能否提高现场维保的服务质量?咨询: 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中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但未对消防工程师所管理的消防维保项目数量进行要求,一个消防工程师可以管理几个或甚至是几十个项目,这样会对所维保的项目带来很大的管理问题,这些问题法规中怎么进行要求或者修改法规呢?回复: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相关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从业准则,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从业人员服务的项目数量没有明确规定,但对服务质量要负法律责任。谢谢!在这里,我们会发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里并没有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可以管理多少维保项目;但有一点,必须要保证现场维保的服务质量。如果要保证现场的维保质量,且在一名注册消防工程同时要负责数十个维保项目时,难免会让人打个问号?如果要让维保单位回答,在提高工作效能的同时,他们也一定能提高现场服务质量,这难免又让人打个问号?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执业、负责维保项目的要求,也许真的应该向一级建筑师执业情况“一名建造师同时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