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操场跑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操场跑道改造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11-330481-04-01-5874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标人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操场跑道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92.3605万元,工程概算592.36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92.3605万元,建设规模:操场跑道翻新面积约12000平米,采用混合型跑道铺装,其中聚氨酯面积约12000平,包括原有透气型跑道面层剥离、基层修复、排水沟疏通、新混合型跑道铺装等内容,新设4只高杆投灯,对现有健身区域重新进行规划建设,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操场。
2.2招标范围:操场跑道翻新面积约12000平米,采用混合型跑道铺装,包括原有透气型跑道面层剥离、基层修复、排水沟疏通、新混合型跑道铺装等内容,新设4只高杆投灯,对现有健身区域重新进行规划建设,涉及专业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等专业,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592.3605。
2.3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三类人员”有效A类证书且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
☑3.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塑胶田径场工程(至少包括塑胶跑道或塑胶球场)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资料(三者缺一不可),2021年1月1日指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三类人员”有效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有“三类人员”有效C类证,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
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