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致广大家具企业有关环评竣工验收工作的告知函
为推动家具企业环评竣工验收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企业合法经营生产,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了《告知函》,明确了企业如何开展环评竣工验收工作、环保第三方服务公司如何选取以及家具喷涂企业选择末端治理路径的有关要求等相关内容。
详情如下——
全区家具企业:
为推动家具企业环评竣工验收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企业合法经营生产,现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企业如何开展环评竣工验收工作:
环评竣工验收请按以下4个步骤进行:
1.按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制定的环保整治标准(水性漆、油性漆、UV漆等)进行整改;
2.按要求整改完成后,核实是否办理环评手续(在环评改革名单内的企业无需办理,名单外企业自行办理环评手续,可致电区生态环境局(唐13033213890)查询);
3.开展排污许可证变更;
4.排污许可证变更后自主委托环保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环保第三方服务公司如何选取:
各家具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自行选取有资质的环保第三方服务公司,在选取过程中,如选取环保咨询公司开展工作的,请注意核实环保第三方服务公司是否有环评工程师、是否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是否有失信扣分行为;如选取监测公司开展工作的,请注意核实企业是否具备CMA资质。同时,要求环保第三方服务公司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制定的环保整治标准制定企业环保整治方案并交所在乡镇备案。在此特别提醒:区生态环境局不推荐任何第三方环保设备商、环评公司、监测公司,各家具企业谨防上当受骗。如遇有环保设备商、环评公司、监测公司虚假宣传的,声称区生态环境局指定环保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请留存相关证据,向所在乡镇或区生态环境局反映。
三、家具喷涂企业选择末端治理路径的有关要求:
目前,部分选择末端治理的家具企业已安装了新的废气治理设施,但根据调研检测结果显示,部分企业新上的废气设备效果不佳,还不能达到排放要求(VOCs排放浓度不超过40mg/m3)在此提醒如下:
一是选取末端治理废气设备前,企业需明确要求设备商提供末端治理设备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除了图纸,还需包含以下内容:1.废气特性分析:对废气进行详细的特性分析,包括成分、浓度、温度、流量等参数的测定;2.应用需求评估:与客户充分沟通,了解废气处理的具体需求,包括处理效率、排放标准要求、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方案;3.工艺选择:根据废气特性和应用需求,评估不同的处理技术,比较各种技术的优缺点,包括处理效率、能耗、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等方面,选择适合的工艺进行方案设计;4.设备配置设计:根据工艺选择和应用需求,设计废气处理设备的配置方案,包括设备类型、规模、布局等;同时,考虑配套设备、控制系统、废气收集和输送系统等方面的设计;5.治理设施的具体技术参数:如活性炭吸附箱的风速、过滤面积、装填厚度等;活性炭规格、碘值、强度、装填量等;催化燃烧的脱附温度、CO炉的燃烧温度,吸附时间及脱附时间等等技术参数;6.成本估算:对方案进行成本估算,包括设备投资、运行成本、维护成本等方面;7.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效果达到预期;8.废气排放口安装VOC在线检测设备(PID)的参数。
二是将设计方案交由属地乡、镇(街道)备案。乡、镇(街道)会将设计方案移交至区政府委托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专家免费提供咨询服务(企业业务到场),由企业根据咨询结果自行选择末端治理设备,并承担该设备的能耗、运维成本、超标风险等。
素材来源: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
关于召开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发展论坛的通知--中环联字〔2024〕302号.pdf
附件1-2:参会代表回执及《目录》申报表(中环联字〔2024〕302号).docx
关于邀请加入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的函--中环联函〔2024〕210号.pdf
附件1-2:委员资格申请及委员单位申请表(中环联函〔2024〕21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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