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担使命 踔厉奋发谱新篇
----灵武市民政局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
“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近年来,灵武市民政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嘱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论述,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传递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以“一个都不能少的恒心”将政策落实到位,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近年来,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逐步落实政策实施办法,2021年起逐步在正常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的基础上,将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提出申请,解决了群众家中因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支出较大的问题;放宽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条件。灵武市社会救助人数稳中有升,2021年社会救助人数为9597人,2024年12月份我市共有17653名困难群众享受各类社会救助政策。2020年城乡低保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2022年提高到660元,2024年提高至690元;2020年分散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33元,2022年提高至858元。2024年提高至897元,特困供养人员的丧葬费从4500元提高至6000元。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高,社会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
以“好的机制提升救助效率的原则”健全救助机制,让救助流程更加规范有序。
灵武市民政局积极发挥好社会救助在调整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精准度,2021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灵武市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制度(试行)》,将救助金额小于或等于8000元的临时救助申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批,减少了市民政局审批环节,缩短了流程;提请灵武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灵武市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方案》,将各类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乡镇(街道),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我市探索形成整套制度完善健全、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规范、管理水平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以能尽量多救一个就多救一个的情怀”做好专项救助。
在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基础救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真的太感谢政府了,我们家里两个大学生,要不是有大学生救助帮忙托底,可能我家两个孩子都没法上学了”郝家桥镇村民感激的说。灵武市民政局按照“村(居)排查、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的流程,按照救助金额从3000元至8000元的标准对低保大学生进行就学救助,2020年至2024年共向519名大学生发放大学生救助资金223.1万元。临时救助作为救助政策的一大补充,在低保政策享受基础上基本生活依然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或者忽然罹患大病造成生活陷入短暂性苦难的情况下,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灵武市民政局一周一次党组会,将每月1次经济状况核对增加到2次,通过以上举措,有效缩减了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间,2020年至2024年这5年来共向9046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12.84万元。
一连串持续增长的数字,见证了灵武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更照亮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当前,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在创新发展中,扩围增效、精准救助、提升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但要无一疏漏地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未来还需砥砺前行。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灵武市民政局将继续认真履行兜底民生保障责任,及时准确了解困难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用心用情用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做实做深做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他们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拟稿 | 史俊玲
审核 | 纪 隆
签发 | 纪 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