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学生的参保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参保范围
取得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外校来我校交流学生以及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等。
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注意:
根据政策规定,学生“不能同时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也不能同时享受青岛市和其他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所以请不要重复投保职工、居民两种医保,也不要重复投保两个地区的居民医保。现已实现居民参保登记会调用全省参保信息,请勿重复参保,否则做登记时系统会报错。
医保待遇(随青岛市医保政策调整)
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成功缴纳费用后,方可享受所规定的医保待遇。主要待遇如下:(详细待遇可到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查询相关政策及解读。)
大学生在校医院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大学生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 80%。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支付;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3000元。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特慢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大学生门诊特慢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
在青岛市参保缴费的大学生,到青岛市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称为异地就医,异地就医经备案后产生的医保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备案类型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两类,其中跨省就医及省内长期就医需备案,省内临时就医不需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住院和门慢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降低报销比例。另外,大学生在异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一档成年居民标准执行为800元。
学校设立学生医疗补助基金。全日制参保学生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实际支出与保险赔偿的差额部分,学校承担80%,学生负担20%。学校不承担学生先天性疾病、胚胎性疾病、生理缺陷与入校前疾病的医疗费用。入校体检时或入校后发现此类情况,在学校录取的前提下,先与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签订医疗协议书,明确责权。有特异性体质的学生应告知学校及校医院,按以上规定办理。入学前就患有慢性病,在新生体检时隐瞒既往史者,原有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医保待遇享受期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每年9月至12月为下一年度集中缴费期,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缴费标准
大学生医保费按年度收缴,小部分由个人缴纳,大部分由财政补贴。在校大学生202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其中学校为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全日制学生每人补助60元。
学生自助缴费操作流程
跟随学校参加过青岛市居民医保且目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在校生,如继续参加青岛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可直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新生需在校医院参保登记成功后,方可缴费。缴费操作流程如下:
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微服务”,选择“社保缴费”模块;
进入“社保缴费”模块后,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选择“缴费”;
勾选需缴纳险种的个人参保编号,选择或核对“险种类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
选择“缴费档次:170.00元”后,点击“确定”;
确认个人参保信息和金额170.00元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
青岛市居民医保参保证明查询
打开微信搜索“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进入“青岛医疗保障”公众号,点击下方“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
进入“青岛医保”小程序首页,点击“更多功能”。
首次登录用户会跳转到新用户注册页面,参保人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完成注册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或电子医保授权认证进行实名认证。
点击首页“更多功能”,选择“自助打印”。
点击“居民参保证明”,选择年份,点击“生成信息”,即可生成居民参保证明。
点击“保存图片”下载到手机相册,或者点击“发送邮箱”下载到邮箱。
详情请查看链接: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流程
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下载并安装。
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同意并继续”。
首次登录用户需要先进行注册,点击“立即注册”,填写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并登录”按钮。
进入“人脸识别”页面,点击“开始采集”按钮,在光线充足处进行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弹出温馨提示界面,点击“信任”按钮。
点击首页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激活界面,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点击“领取电子凭证”按钮,即可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详情请点击查看链接:
如需实体社保卡,可本人持身份证到任一家社保卡合作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进行办理。
其他事项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青岛市外其他地市居民医保的同学,如确定通过学校参加青岛市居民医保,需先完成原参保单位或参保地停保,由校医院参保登记成功后方可缴费参保。
因参加其他医疗保险或个人原因放弃参保的学生,需将填写完整的《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放弃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声明》(一式两份纸质版)交至所在学院。一份学院存档备查,另一份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校医院。
参保年度1月1日后补缴保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常见问题
新生在参保集中缴费期完成缴费3-5个工作日到账后,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青岛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向医院说明情况,征得医院医保办同意,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待集中缴费开始,完成参保缴费3-5个工作日到账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再去医院进行医保结算。
毕业生需知
为保障毕业生在外地就业或就读时顺利参加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根据青岛市医保中心要求,校医院将于8月下旬为我校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暂停参保业务。在此之前毕业生如急需停保,可以自助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微信搜索“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进入“青岛医疗保障”公众号,点击下方“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
进入“青岛医保”小程序首页,点击“居民医保”。
首次登录用户会跳转到新用户注册页面,参保人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完成注册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或电子医保授权认证进行实名认证。
返回首页,点击“居民医保”,选择“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中断时间选择当天,中断原因如实填写,点击“提交”即可。
详情请点击查看链接:
提醒:
社保卡注销后,该卡社保功能应用即时废止,该卡金融功能需根据银行规定,到银行网点办理销户销卡手续。社保卡注销误操作不能再进行恢复,请慎重操作。
毕业生离开青岛到外地参保,如需注销原青岛社会保障卡有以下几种方式:
方式1: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社会保障专区”,在社会保障卡模块自助服务中点击“社保卡注销”;
方式2:关注“青岛Ai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在“社保卡”模块“社会保障卡服务”中点击“社保卡注销”;
方式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任意青岛市社保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
温馨提示:社保卡服务电话12345。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预防保健科:
电话:
0532-66782440, 0532-82031572;
邮箱:
xyyyfbjk@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