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体育科学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除满足《简章》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若为共同第一作者,必须排名第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含1篇)以上,且论文发表期刊必须属于CSSCI、CSCD、北大核心、SCI、SSCI、A&HCI、EI收录期刊。
(2)在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2.定向就业考生除满足《简章》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若为共同第一作者,必须排名第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期刊论文2篇(含2篇)以上,且论文发表期刊必须属于SSCI、SCI、A&HCI或我校规定的B类(含B类)以上收录期刊。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报考材料提交除按照《简章》要求提供以外,提供近三年所有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英文文章附检索机构出示的检索证明)、课题项目书复印件(须为第一主持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须为第一获奖人)、竞赛成绩复印件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专家推荐信2份,下载后请专家填写,不要装订。考生将其他所有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前提交学院。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科研评分标准,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和规范评分。
审核成绩按照高水平成果评分,包括科研论文、科研课题或项目、专利、专著和运动竞赛等五个部分,五个部分成绩各项可以累计,满分为100分,累计成绩超过100分仍按照100分计算。
科研论文评分只计算第一作者论文得分,非第一作者的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行第二(含第二)以后的论文均不计入;科研项目评分只计算近三年立项的厅局级重点项目以上第一主持人的科研项目得分;专利、专著仅限第一完成人;运动竞赛仅限主力队员。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导师(组)报考,报名人数若大于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无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
2.专业基础课考核
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课考核。考试方式将在考试前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届时查看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外语听说应用能力等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1)10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为:个人学习简历、研究领域(方向)、科研成果、读博拟定研究方向和计划等。
(2)专家提问。
3.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4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60%,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七、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课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1416。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路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