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春,我出生在山东省高密县大栏乡三份子村。我在一本小说集的前言中曾写过,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边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
我刚出生时落在一堆干燥的沙土上,因为我们那里的人信奉“万物土中生”,所以,孩子一出母体,就落在从大街上扫来的肥沃尘土中,指望他像种子落在沃土中一样前途美好。但这也很可能是我一直土气的原因。十五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复杂的感情。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黑土背朝天,付出的是那么多,得到的是那么少。
当时我曾幻想:假如有一天我能离开这块土地,我绝不会再回来。
所以,当我坐上运兵的卡车,当那些与我一起入伍的小伙子们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
我有鸟飞出了笼子的感觉。我觉得那儿已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留恋了。
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开到海角天涯。但是三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中却是那样激动;
当我看到满身尘土、眼睛红肿的母亲挪动着小脚艰难地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过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脸上挂满了泪珠。
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
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
1980年,我开始了文学创作。我拿起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小说,但涌到我脑海中的情景,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高粱。缭绕在我耳边的是故乡的方言土语,活动在我眼前的是故乡形形色色的人物。当时我没有明确地意识到,我的小说必须从对故乡的记忆里不断地汲取营养。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着回避故乡的态度,我写海浪、写山峦、写兵营,但实际上,我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走回故乡。
到了1984年冬天,在一篇名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写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五个字,第一次有意识地对故乡认同。
我开始强烈地感受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从文学的意义上来说,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
虽然我身在异乡,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肉体生活在北京,我的灵魂生活在对于故乡的记忆里。故乡的奇人奇事有很多进入了我的小说,当然都是改造过的。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写过: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堆传奇故事。每一个传说故事的人,都在不自觉地添油加醋,弄到后来,一切都被拔高了。可惜我只有一个女儿,我女儿的孩子如果写小说,也许会写“我外祖父那个……”,而不会有一个人像我一样写“我爷爷那个……”了。
想到此我感到有些悲哀涌上心头。
因为,故乡对我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那个地方会永远存在下去,但我的精神却注定了会飘来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