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建设之档案工作的领导机制

文摘   2024-11-06 12:00   安徽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档案工作成绩的优良和领导的重视有着直接的关系。


机关单位的档案工作尤其如此,档案人员的配备、档案用房的固定、档案装备的配置、档案经费的保障,以及一年接一年的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移交、归档,都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统筹安排。


好的领导机制,有利于机关单位的协调发展;好的领导机制,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好的领导机制,有利于档案工作的持续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单位要建立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要确定档案工作机构,要明确职责分工,要落实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执行责任。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是各个机关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的法规依据和行为准绳,对机关档案工作的性质和职责、档案工作机构设置、机构人员的配备、工作如何开展等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着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具有最高领导权和决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


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即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在本机关单位直接负责和协调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机关档案部门负责人


机关单位应当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开展各项档案工作,档案工作机构一般也称为机关档案部门。负责机关档案部门的管理和职责履行,组织开展各项机关档案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则是机关档案部门负责人。


四、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机关单位的档案工作离不开办公室和各科室的协调配合,需要加强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共同完成档案工作职责和使命。

办公室一般指机关单位的综合办公室,或是承担该职能的其他综合办事机构。相关部门则是指有档案工作业务,需要完成移交归档任务的部门机构。

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机关单位的办公室和部门机构的负责同志,便于各项档案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任务责任的落实。


五、建机制 组网络 落实各项档案工作


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机关档案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健全档案工作制度,从而开展落实各项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的良好持续发展。


六、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档案工作的领导机制在档案监督、执法、安全、专项等检查中都是必备项,是衡量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实际工作中,不仅需要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机构和职责,更需要通过各种实际行动来落实各项具体职责,形成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思考、有人落实的工作局面。


档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档案工作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作为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知法、守法、敬法、畏法,开展档案工作既是履行工作的职责使命,也是遵纪守法的体现。


档案,今天保管的是一纸文书,明天就是曾经的历史文化。


领导,今天重视的是档案工作,明天就是历史的传承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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