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是重要的档案资源之一,属于一级档案门类,一般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四个子门类。其中,会计凭证的文件材料的数量最多,记录的事情最为广泛,和个人的关系最为密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024年6月第三次修订,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管理应当依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工作。会计档案的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档案谁来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档案形成于会计人员,没有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前,由会计人员来管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后,则由档案管理人员来管理。如果单位会计管理机构设置了两名以上的会计人员,则会计档案应当由不负责出纳工作的会计人员管理。2.会计档案放在哪里?一般,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注: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推迟移交会计档案,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