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齐全 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规定,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内设机构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内设机构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系统,文件材料组件齐全、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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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齐全
档案的齐全,一般是对档案质量和数量上衡量,包括档案的门类、档案的不同载体、档案的收集范围、档案所含有的具体内容信息等。
(1)档案门类的齐全
作为机关单位的档案室,应当建立综合档案室,应当集中统一保管本单位的各门类档案。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机关档案门类宜按照文书(WS)、科技(KJ)、人事(RS)、会计(KU)、专业(ZY)、照片(ZP)、录音(LY)、录像(LX)、业务数据(SJ)、公务电子邮件(YJ)、网页信息(WY)、社交媒体(MT)、实物档案(SW)设置一级门类代码,按照科研(KJ·KY)、基建(KJ·JJ)、设备(KJ·SB)设置科技档案二级门类代码,专业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二级门类代码。
(2)档案不同载体的齐全
档案保管部门不能仅仅只接收和保管纸质档案,还要加强实物档案、音视频档案、照片档案的收集和保管,特别是电子档案。
《档案法》规定,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电子档案作为新生的档案载体形式,易于传播利用,易于存储管理,但是相对于传统档案而言更易于丢失损毁。
在档案工作中要学习新技术手段,积极开展电子档案的收集工作,妥善保管好电子档案,发挥不同载体档案的作用。
(3)档案收集范围的齐全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下列文件材料应当纳入收集范围。
①机关在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
②机关设立临时机构处理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举办重要活动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
③机关承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
④机关所属机构撤销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
⑤机关向社会和个人征集的、与机关有关文件材料等。
档案主管部门制订各种规定、规范、办法,来明确需要归档的范围,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需要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将文件材料收集起来,尽最大努力做到收集齐全。
(4)档案所含有具体内容信息的齐全
每一份有价值的档案都包含很多重要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历史的记录,更是历史的见证。收集档案时需要确保不缺页、漏页,不少边、漏角,保管档案时要确保能长久保存,避免丢失、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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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完整
档案的完整,一般指的是保障档案及其信息在长期保管过程中完备无损。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文件材料形成时,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机关应当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
为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需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档案工作是需要档案工作者来落实完成的,只有知识专业、业务精通、敬业负责的档案工作者才能把档案管好用好。
(2)文件材料是形成档案的基础,从制成材质上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尽最大可能的延缓档案实体的衰损,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适宜的档案保存的库房和设施设备,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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