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习近平继承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立足生产力的新特点和高质量发展,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命题形成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重要的原创理论贡献。就其核心要义而言,主要表现在对新质生产力的生成条件、基本内涵两个方面的新认识之中。首先,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其次,新质生产力的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核心标志是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基本内涵。就实践要求而言,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习近平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科学地回应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现代化转型的世界之问、时代之问以及中国之问,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指南,是重塑经济全球化新动力的中国方案。
内容提要:基层场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由理论命题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空间,研究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结构、运作机制与效能优势是摆脱“政治命题翻转学术论题”宏观研究的微观切口。文章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指导,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民生月谈”案例为分析样本,案例呈现出“征集民主意见、集中民主智慧、达成民主共识、统合民主力量、保障民主绩效”的主客体链式互动的实践结构,拥有集党的领导的引领力、人民至上的向心力、民生关切的导向力和制度安排的保障力于一体的运作机制,发挥出民主与民生问题协同推进、民主与依法治国双向联动和民主与善政善治充分结合的效能优势,彰显了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价值。
内容提要: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鲜明特征,以高速跟进的制度创新为基础,以高新技术的有力驱动为动能,以高效安全的内外循环为保障。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充分彰显党引领对外开放的层次跃升,有效回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要求,丰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逐步破除现代化进程中体制机制障碍。从内在逻辑来看,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成果惠民增进人民福祉;区域联动推动共同富裕;文明互鉴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命运共通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切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为使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应稳步扩大制度环境开放程度、积极把握区域分工合作机遇、努力克服关键技术创新瓶颈、逐步培育绿色低碳贸易体系、坚定推动世界经济治理变革。
内容提要: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意义重大。作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产生了重大影响,利于大幅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实现能级跃升注入新动能。其中,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凭借非竞争性、高流动性、低成本复用等优势,在促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以及产品创新中展现出巨大潜力,已成为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引擎;数字技术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不仅能增强劳动者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而且促使数字化劳动资料不断涌现,极大拓展劳动对象的种类与形态,驱动传统生产力向新质生产力跃迁升级;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快了传统产业数智化转型步伐,衍生出一系列全新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为打造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产业新体系提供了新机遇。鉴于此,未来应强化数字核心技术攻关,构建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体系;推进数实融合走实向深,助推现有业态与数字业态跨界融合;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拓展数据要素的应用广度和深度;促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生动能。
内容提要:新质生产力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以颠覆式创新为主导不断推动产业变革。在大国博弈的时代背景下,文章通过供需关系匹配、供需关系维持以及供应质量提升三个维度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内涵与机制进行理论分析。通过2009—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高度细化的“上游企业—下游企业—年份”数据集,实证检验了新质生产力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影响。研究发现,新质生产力显著促进供需关系匹配、供需关系维持以及供应质量提升,进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该结论在经过内生性问题处理以及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新质生产力通过降低协调沟通成本与运输库存成本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此外,新质生产力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提升效果存在明显差异,在大型供应商、国有供应商以及高市场化地区样本中,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更明显。研究结论为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供了经验支持,为加快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提供了政策启示。
内容提要: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是我国打造国内国际层面新型生产关系进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外部驱动,作为其中的关键举措,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创新能否助力实现上述目标,尚有待验证。通过机器学习中的文本分析法来量化各地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效,并以“量的积累、质的跃升、新的拓展”为目标层、以生产力三要素为准则层,构建了新质生产力水平指标测度体系。基于此,选取2013—2022年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及其机制。结果发现:(1)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可以显著提升当地新质生产力水平,这一结论具有稳健性;(2)提高区域生产效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渠道;(3)在沿海地区城市和离散型分布的片区设立格局中,上述制度创新的作用效果更为明显,并且从创新方向来看主要体现在投资、政府职能和法治等维度;(4)此外,进一步研究还发现,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邻近城市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尚未产生“辐射作用”,反而存在一定程度的“虹吸效应”。文章从制度创新视角拓展了关于自贸试验区设立实施效果的相关研究,并为如何强化高水平开放对新质生产力的赋能效应提供了一定启示。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不仅是促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力量,而且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自贸试验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目标任务,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重视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目标配置教育、科研及人才资源,加快发展数智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和集聚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批战略科学家和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确保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持续推进。精准把握自贸试验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数据基础制度构建的探索,更好发挥数据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以颠覆性数字技术为支撑的未来产业发展,培育和激发新质生产力活力。重视依法建立健全数据权责清晰、数据资源统筹高效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强化以数字化赋能自贸试验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缩小数字经济鸿沟。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坚持向“新”、向“数”而行,深化“数字赋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未来产业,全面深化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
内容提要:品牌建设是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农业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新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对新疆从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型发展至关重要。文章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以及计量回归等方法,对新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现,新疆初步形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局面,区域公用品牌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在逐步提升,但与山东等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研究指出,新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面临发展定位不清,制度和政策指导力度不够,公用品牌引领作用不强,平台及标准建设滞后等困境。实证分析表明: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质量与信誉、农产品品牌传播方式以及农产品政策支持,对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有积极作用,但主要影响因素在北疆、南疆和东疆存在区域异质性。
内容提要:《民法典》将信用的保护纳入人格权编。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信用纠纷仍存在案由多样、适用主体不明、负担义务不清、赔偿范围不一等问题,理论上需要进一步从《民法典》信用条款出发,阐释信用的核心内涵、法律特性、权益属性以及保护方式等,并进一步细化《民法典》信用条款的适用规则,包括区分侵害信用的名誉侵权行为和信息侵权行为,明确信用信息条款的适用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对于敏感性个人信用信息的处理者课加处理时的“特定目的+单独同意”义务,侵害信用的赔偿范围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内容提要: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抽象事项已有规定时,地方性法规就具体事项增设行政处罚,包括完整增设与补充增设两种类型。对之进行合法性判断时,应根据地方性法规的规范效力推定立法行为合法,采取合法性推定的教义学方法。《立法法》第82条第1款第2项与《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1款共同构成地方性法规增设行政处罚的授权基础。《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3款无法支持地方性法规完整增设行政处罚,也不构成对地方性法规补充增设行政处罚的独立授权。地方性法规增设行政处罚,在不违反消极限制的同时,还应符合积极要件。地方性事务标准是地方性法规增设行政处罚的唯一积极要件,可从纵、横两个维度展开,区分为治理对象特殊性、区域特征差异性与治理能力差异性三个子标准。
内容提要:新质生产力理论为我国能源高效利用进程奠定了制度基础,前瞻性地概括了我国能源高效利用的技术创新情景,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愿景,由此实现对我国能源高效利用法制保障制度理性的生动诠释。技术创新源于竞争市场,唯有技术竞争型体制替代资源分配型体制成为能源产业发展的稳态动能,能源高效利用才会成为可能。技术创新难以孤立于制度创新而存在,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的制度创新直接决定了能源法律制度创新的战略方向和制度绩效,基于此,无论是政府市场边界的法律界定,能源竞争型市场的发展培育,甚至是能源产业企业家精神的制度养成均仰赖能源法律制度设计。
内容提要: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能有效推进活态传承,非遗处于数字时代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文化基因的数字呈现、时空流变的数字重构、审美体验的数字化融通、社会价值的数字优化构成了数字时代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主要内涵。同时,技术先进性与非遗“灵韵性”之间的代沟问题、传播效能增强与非遗侵权风险增加的“双刃剑”问题、数字平台普及与传统非遗社区空间缩减的挑战,以及用户生成内容与非遗权威话语的分歧等悖论不断凸显。对此,需要通过跨技术边界的文化共振、智能化版权管理、社区数字化赋能、开放式创新创造平台的方式,探求数字技术与非遗的和谐共生,避免文化特质在数字表征中的异化和消解。
内容提要: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在于社区主体之间的有效合作,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合作依赖于社会动员和社区参与构成的治理情境。依据社会动员和社区参与的类型可将具体的合作治理归纳为组织化动员—规范性参与、利益性动员—自发性参与、关系式动员—引导性参与等三种治理情境。通过对G社区“合伙人”项目实践过程的考察发现,三种不同的治理情境分别形成了“行政协同合作”、“利益共赢合作”、“共生互动合作”模式,每种模式都是对特定情境中权力结构、利益诉求、社会关系及资源配置的适应性反应;社会动员是社区合作治理的必要条件,基于社会动员的有效参与是社区合作治理的充分条件,其合力构成社区合作治理有效的决定性力量。
内容提要:数智时代,AI算法与精神交往系统在“对象化”创造、介入、影响中形成了“互创式建构”的作用机制。AI算法参与公众精神交往具有“和合式共生”的价值逻辑,促进“神—数”和合,使跨领域精准化精神生产成为可能;实现“人—机”和合,助力打破“有局限性的交往的束缚”;形成“时—空”和合,在时空整合中促进人的精神世界全面发展。同时,AI算法带来的极简化智能制造、引发的非理性数智依赖、内含的逐利化资本逻辑及部分主体违规创造与应用等,也给公众精神交往的主体性、纯正性与整体性带来“遮蔽与撕裂”的深层危机。应坚持系统化有序创新AI算法、高质量培育主体算法素养、健全“以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体制机制、提高算法应用生态综合治理水平等,实现化“危机”为“强逻辑”,让AI算法充分赋能公众精神交往、助力公众实现精神共富。
内容提要: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与关键变量。研究发现:新质生产力以全要素生产率驱动乡村产业升级、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以人力资本培育促进农民职业转型、以“三新”要素优化乡村资源配置、以绿色转型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文章从乡村产业升级、乡村产业发展、农民职业转型、优化乡村资源配置与乡村可持续发展角度,验证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的实践性,并分析其在全要素生产率、科技创新、人力资本培育、“三新”要素与绿色转型方面存在的差异。
编校:杨小梅
审校:马耀斌
审核:文 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