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被推送了下面这条微博,感觉很应景。根据微博上公开的认证信息,这条微博的作者是国内某大型律所的创始合伙人(信息已厚码,感兴趣的朋友可自行在微博检索)。
相信法律圈的许多人都会有类似的感慨,这几年法律服务业是个什么情况想必不用在这里过多强调,懂的都懂。在以往也和一些还在律所的朋友聊过,大家的反馈普遍都不那么乐观,这里倒不是说大家都没活干了,而更多地是指一种心里的预期,就像截图里这位前辈所感受的那样,“也许当下比明天更好”。以前行情好的时候,大家都很有奔头,律所的合伙人们忙着接业务做项目非常充实,各年级律师们则干劲十足憧憬着假以时日当上合伙人。业务忙的做不完,年年有晋升,隔三差五会涨薪。而现在,合伙人们普遍为业务犯愁,担心绩效完不成,一些执业律师似乎也不再执着于获得合伙人这个头衔,因为意识到有一种晋升叫做“被迫独立”。行情也进一步加剧了“僧多粥少”的竞争局面。随着行业内竞争的恶化,一些试图打造标准化的顶尖中资律所也不得不放下“身段”,被动加入低价竞争的行列。这反过来又影响律师待遇、服务质量乃至品牌形象。当这些优势变得不再明显时,在校法学生可能不再会把进入这些律所作为最优选择,一是因为机会在变少导致竞争更激烈,二是因为吸引力减弱后导致转向其他领域(比如当下出现的扎堆考公或进国央企做法务)。这就逐渐形成一个非良性的行业生态。以往法律圈的前辈经常会与西方的律师行业进行对标,比如曾有大佬说过要在律师薪酬上对标英美律所,也曾经常听到有人说中国的律师太少了才几十万人,美国律师占比如何如何,言外之意是说国内律师规模还有很大增长空间。回过头看,对标西方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一种自我鞭策,但效果却不太理想。我想最根本的还是因为土壤环境不同吧,比如说西方那种律政流动的通道,或者那种源远流长的尊重法律及法律从业者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