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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在北京朝阳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日益受到关注。近日,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作为北京拆迁律师,我们将从公告的基本信息、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登记期限以及反馈渠道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基本信息
首先,我们来看公告的基本信息。这份公告编号为京(朝)地征〔2025〕1号,征地主体是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为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征地面积为14.1482公顷,土地性质属于平房乡平房村的集体土地,土地权利人是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平房村经济合作社。
公告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根据公告,拟征收的土地东至项目规划东红线,南至石各庄北街,西至东坝中路,北至高杨树中街。这一范围的界定清晰明确,确保了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在土地现状方面,公告指出该土地为平房乡平房村集体土地,权属情况清晰,四至明确,且没有权属争议。这为后续的征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征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施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Z府的批准。
这一法律依据确保了征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体现了Z府在城市建设中的责任与使命。
在补偿登记方面,公告提到地上物的腾退情况已完成,且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
因此,补偿登记的办理情况将不再涉及地上物的补偿登记。这一信息对于广大村民来说,意味着在补偿登记过程中不需要担心地上物的相关问题,简化了办理流程。
公告还明确了反馈意见的渠道。自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5年2月2日),平房乡平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公告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申请听证。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将视为放弃权利。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大家积极反馈,确保征地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北京朝阳区平房乡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为村民提供了明确的信息和反馈渠道。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解读,帮助更多的人理解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与规定,让每位村民都能在这一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征地补偿问题往往是一个敏感而重要的话题。我们呼吁广大村民关注公告内容,积极提出意见,共同推进征地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才能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机会,参与到征地补偿的讨论中来,为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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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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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由真实事件改编,人物皆为化名,旨在以案普法。图文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与真实案例无关,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