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近日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与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办法》,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能力评价。
《办法》本月起施行,将有助于提升我市招投标领域的专业度与诚信度,构建优质营商环境。
扫码查看
《办法》全文
《办法》起草背景
自2021年我市施行《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来,通过构建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了全面而有效的监管。但在实际操作与观察中,存在着一些招标代理行为、服务质量、履约意识等亟待解决问题,阻碍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市建委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对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着重补充在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塑造诚信代理、诚信经营的良好招投标代理环境。
《办法》主要内容
建立完善人员能力评价方法
《办法》中新增了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规定了能力评价实行综合能力评价和能力等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将从业人员能力评价内容融入每一则条款。第六章附则中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对提交的能力评价信息应负的责任。
优化机构信用管理体系
完善了《办法》中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分标准,结合实际运用情况调整了部分表彰和奖励的分值,修改了部分指标的表述。将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修改为A、A-、B、C四个级别。
响应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新增了7条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指标,丰富了信用管理的内涵,使得机构信用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补充形成人员能力评价板块
《办法》新增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采用综合能力评价和能力等级评价相结合方式,明确了综合能力评价分值计算规定,即设置基础分为60分,在此基础上参照人员能力评价指标进行加分和减分。
能力等级评价采用等级制,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等级分为AAA、AA、A、B四个级别,分别表示能力优秀、能力良好、能力一般、能力差。
构建人员与企业协同治理机制
《办法》将从业人员能力评价与机构信用管理结合起来,在机构信用评分标准中增加了1条有关从业人员等级的加分项,若机构中存在能力评价等级为AAA、AA级的从业人员即可获得不同程度的信用加分。
鼓励机构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明确人员能力评价信息收集方式范围
《办法》起草依据
其主要依据包括《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有关政策规定及我市招标代理行业实际情况。
《办法》起草过程
成立小组
组成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工、进度以及技术标准等,在审查现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文件的全面性和梳理从业人员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基础上,进行办法及评价标准修订。
专家研讨
召集行业专家代表开展研讨会,收集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分析整理出新的信用评价需求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评价指标。
优化完善
将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融合到原有文件中,并使机构信用评价与从业人员能力评价合理联动。邀请专家参与讨论,不断完善和优化人员评价指标体系和分值,最终确定人员能力评价的18条良好信息和37条不良信息。
试评试测
对从业人员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试评价,测算其指标和分值设置的合理性,将人员评价指标初稿发放给14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试评价,最终样本全部回收且无数据缺失,对得分结果进行分析,并进一步修改分值。
意见征集
将修改完成的文件发布网络征求意见,对收集的意见进一步讨论和解答,形成最终修订稿。
《办法》在信用和能力评定结果的使用上,明确规定了不同信用和能力等级的奖励和监管措施,以此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有助于激发行业增强诚信意识,保障市场交易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素材来源:招投标监管处
照片来源:市建委新闻中心
图文版权: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请注明出处
编辑:边佳璐 审核:成诚 发布:宁建轩
“
推荐阅读——
动动手指点个在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