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提升全体师幼对网上虚假信息的鉴别能力,弘扬健康网络文化,10月21日,福鼎市山前中心幼儿园邀请综治副园长王汝璐来园开展“拒绝网络谣言 共创文明网络”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王警官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用通俗易懂语言并结合小游戏向小朋友讲解“什么是网络谣言”、“散布网络谣言的危害和后果”等,并向师幼普及辨别网络谣言的方法和技巧,倡导师幼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此次网络安全知识宣讲,不仅增强了师幼网络谣言的警惕性,也为构建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打下有力的基础。下一步,福鼎市山前中心幼儿园将继续加强“警园合作”,定期举办宣传教育活动,为平安校园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网络安全知识小课堂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网站、论坛、聊天软件等)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信息。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等特点,因此极易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甄别“网络谣言”?
看消息来源
消息来源是否可信、权威、正规,例如官方媒体、政府机构、知名媒体等,如果是来路不清的小道消息,需要谨慎对待。
看消息的真实性
需要核实消息的真实性,是否有相关证据、数据、调查等支持。如果消息只是凭个人猜测或者主观臆断,需要多加思考。
看消息的逻辑性
消息是否合理、合情、合法,是否符合常理,如果消息不符合逻辑,需要仔细分析。
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相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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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廖丽云 编辑:张净净
初审:廖丽云 张净净
复审:郑珊珊 终审:黄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