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 1895年澳门流行病腺鼠疫报告(中)

文摘   2024-07-03 17:00   广东  


高斯华(José Gomes da Silva,1853—1905),葡萄牙人,医生、植物学家、记者,曾任利宵中学首任校长、澳门医局公会会长;代表作有《暹罗之旅》《澳门帝汶报告》《卫生局1886年度报告》《1888年澳门霍乱流行病报告》《1895年澳门流行病腺鼠疫报告》等。


田一言,澳门科技大学外国语学士(葡萄牙语专业),葡萄牙里斯本大学语言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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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澳门流行病腺鼠疫报告(上)



澳门学(2022年第1期)

防疫史研究



(一)医院

1.武营医院

在整个腺鼠疫流行病疫情期间,澳门武营医院未收治任何一位感染病患。


1895年上半年该医院死亡人士的死因如下:


上半年武营医院所收治病患的死亡率如下:欧洲人1.56%,印度人1.66%,土生葡人8.16%,华人3.66%。


4月26日以前,武营医院的临诊工作由医局公会负责;26日以后,该工作则由澳门医局代理局长全权负责;5月15日又交由医局局长负责;5月29日再次交还医局公会负责。


5月14日之前,由一等官医阿尔梅达(E. E. P. d’Almeida)担任医局公会会长;5月15日后由医局局长任会长。


医局公会委员名单如下:

一等官医阿尔梅达(E. E. Pinheiro d’Almeida),任期为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等官医阿劳茹(J. M. d’Araujo),任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一等海军军医(配属编制)俾利喇(A. J. Gonçalves Pereira),任期为1月1日至3月15日及3月17日至5月15日。


警察局外科主治医师阿尔维斯(E. M. Alvares),3月16日以及4月26日至5月15日。


二等海军军医卡瓦略(A. H. de Carvalho),4月26日至5月15日。


我们可以看到,一般情况下,医局公会由3名委员组成,但在4月26日至5月15日期间,则由5名医生组成。


受命来澳开展工作的安哥拉配属编制二等医师克罗兹(A. B. Queiroz)于6月15日前来报到,但因病只能在7月1日开始工作。


2.仁慈堂医院

仁慈堂管理下的圣辣非医院(俗称白马行医院)于流行病疫情期间收治了两名腺鼠疫感染者和一名伤寒感染者。疫情结束后还收治了一名处于恢复阶段的女性腺鼠疫感染者,该名病患是由劏狗环棚厂医院送到白马行医院的。


截至6月30日,该医院上半年死亡人士的死因如下表所示:


白马行医院所收治病患的死亡率如下:土生葡人22.5%,华人20%,非洲人和帝汶人33.3%。


未读过本人此前报告的人可能会觉得这些死亡率数字高得惊人,我在此前的报告中对这一问题进行解释。而针对目前死亡率依然较高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事实中找到原因。


13名死者中,5名为70岁以上高龄人士;4名是年龄较大者,分别为60岁、50岁、48岁和47岁;剩下4名,其中1人死于腺鼠疫,1人死于伤寒(此2人分别于4月染疫,因此可以无需迟疑地将其视为疑似病例);剩余2名皆死于呼吸器官功能紊乱。如果我们考虑到此半年内澳门同时暴发流感和腺鼠疫等两大流行病以及土生葡人对医院的恐惧,那么,自然不难理解该医院死亡率高企的原因。


1895年上半年,白马行医院的临诊工作由以下几名医生负责:

4月28日至5月27日,一等官医阿尔梅达(E. Espectação P. d’Almeida);其余时间由二等官医阿劳茹(J. M. d’Araujo)负责。


3.劏狗环医院

该棚厂医院在1888年麻风病院原址之上修建。1月即作出了修建该医院的决定,当时刚出现疫情在澳门暴发的传言,尽管后来证明完全是子虚乌有。谣言散去后,医院仍保留下来。该棚厂医院从那时起就做好了收治第一批患者的准备。后来发现疫情在不信奉天主教的华人群体内传播,又由于华人一贯对接受西医诊疗抱有极大的抵触情绪,因此医局代理局长决定将这批人送入华人医院接受中医治疗,而劏狗环棚厂医院则专门收治愿意接受西医疗法的天主教徒,包括华人和非华人。


该棚厂医院用竹子和棕叶搭建,由以下部分组成:

4座用于收治确诊患者的棚厂;两座用于收治疑似患者的棚厂;1座礼拜堂;一座棚厂供嘉诺撒仁爱女修会修女使用;1座棚厂由隔板隔开,分别用作护士站、药房和电报间;1座棚厂供苦力和掘墓工人使用;1间厨房。每间棚厂都历经了风吹日晒。


5月10日,棚厂医院开始接受第一批病人。参看本报告附件图表可知,共计21名病患进入该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6人死亡,死亡率为63.6%。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大部分病人均是在经邻居或警察举报后被强制入院。因此,上述死亡病例中,有5名在入院后一天内死亡,另有4名在入院后数小时内死亡。鉴于其入院时的状态,他们与其说是病人,不如说是生命垂危之人。不止一次出现如下情况:警察发现感染者并将其送往医院,但还没到医院,这名病患在路上就已经停止呼吸,于是只能送往坟场埋葬。还需注意的是,这所医院是专为信奉天主教的土生葡人和华人准备的。


每个地方都会有讳疾忌医者,在澳门尤其严重。因此,考虑到那些在棚厂医院接受治疗的病人以及那些视医院为墓地“前厅”的病人,我们可以说,土生葡人的治愈率达到了42.9%,华人治愈率达到了40%。


该医院收治的最后一名病人于6月30日入院。到7月5日,该棚厂医院仅存一名处于恢复中的女性病患。7月14日,由于该名病患的腹股沟淋巴结未呈感染化脓症状,溃烂的淋巴结也正在快速愈合,且病人整体状态不错,故将该名处于恢复中的病患转至白马行医院接受治疗,并随即关闭了此棚厂医院,院方人员亦无需继续在此处工作。转至白马行医院的女性病患于7月24日出院,其腹股沟患处已完全愈合。毫无疑问,此病例是该棚厂医院观察到的所有病例中最值得研究的一个,我认为有必要在此详细介绍一下。


这名女性病患于6月8日入院,入院时已出现所有腺鼠疫典型症状,且处于妊娠晚期(6个月至7个月)。入院后病情继续恶化,出现了图表5所示的发热症状,腹股沟亦出现肿块,但未扩散至其他部位。6月12日,病情开始有所缓解。次日,淋巴腺症状开始出现起伏。由于症状不甚严重,且考虑到患者有孕在身,故助理医师未将腺肿切除。14日,病人体温升至38.3℃,黎明时分降至37.7℃,上午8时(即分娩时间)体温为36.6℃。尽管是第一次生产,该病人还是顺利分娩(早产)。分娩12小时后,其腹股沟腺肿自然开裂。胎儿仅存活了两小时,存活期间接受了洗礼,但最终因不具备成活条件而离世。胎儿未见任何腺鼠疫症状。


此病例值得研究的地方在于,1894年香港腺鼠疫流行病期间,除一名女性外,医院收治的怀孕女性几乎全部死亡。而在此次澳门疫情中,我认为此病例是唯一一例妊娠期感染腺鼠疫的病患,且还是首次分娩。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名病患入院一周后未经历堕胎,而是出现了早产。


劏狗环棚厂医院的临诊工作,自其开始运营之日起,便由一等官医阿尔梅达(E. E. Pinheiro d’Almeida)负责。院内一应工作则由一等护士佩德罗(Joaquim Pedro)负责,协助其开展工作的包括一名护士助理、一名杂役、部分卫生连士兵以及两名警卫。根据教区主教阁下的指示,女性病患的护理工作由两名嘉诺撒仁爱女修会的修女负责。院内的杂役人员包括厨师、助理、苦力以及医院附属坟场的掘墓工人。


劏狗环棚厂医院于7月17日将最后一名病人转至其他医院后即关闭并烧毁。


4.育婴堂

此收容机构由嘉诺撒仁爱女修会的修女们负责管理,专门收治生命垂危或疑似感染传染病以及罹患令人嫌恶的疾病(如化脓性溃烂)的儿童。育婴堂实际上只是圣安东尼堂背后的一间小屋,连胜街将此育婴堂与同样由嘉诺撒修女管理的另一家慈善收容所隔开。


育婴堂的卫生条件远不能与相邻的另一家收容所相比。从卫生条件来看,上面提到的与育婴堂相邻的这家收容所的确堪称典范。这家收容所的厅堂、房间和寝室都非常宽敞,通风良好,采光充足,脚下是坚实的地板,而育婴堂在这些方面都有所欠缺。我并不是说育婴堂在清洁和通风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因为修女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也不是说那些不幸的孩子们缺乏爱与关怀,尽管他们通常的确是被狠心、愚蠢又可怜的父母遗弃在这里;最令人惋惜的是,即使我们神圣的修女们用真正的母性关怀和超越常人的努力来拯救一个被父母“判处死刑”的无助的儿童,所有这些努力都不足以取代新生儿必不可少的清新的、含氧的空气,对于这些被送到育婴堂、且生命垂危的孩子而言更是如此。然而,我也并非把育婴堂的高死亡率归咎于卫生条件的欠缺。在我看来,这种卫生条件的欠缺是无法补救的,因为这取决于育婴堂的选址以及建筑本身。我相信,即使是把育婴堂搬迁到上面提到的那个条件较好的收容所,死亡人数也不会因此下降。事实上,育婴堂以及澳门此前存在的类似机构,其死亡率高的原因非常复杂,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所有到过澳门的人或听到过澳门故事的人都知道,华人对于生男孩有着极度的渴求,认为生男孩是幸福的保证。反之,生女孩则被认为是不幸,是沉重的负担。对于华人中相对开化且重视财产的阶级而言,父亲的爱总是集中在儿子身上,无论是亲生儿子还是继子。女儿不跟兄弟们一起长大,由于家庭对女儿没有任何企望,所以对女儿比较放任。直到有一天,男孩长大成了男人,女孩长大成了女人。儿子会娶妻成家并带走父亲给每位儿子准备的一份财产,或者也可以留在家族中料理生意,享受父辈积累的财富;女儿也会出嫁,但与兄弟带走家产不同,女儿会要求新郎给自己的父亲送上一笔彩礼,或钱或物,不能称之为“买”,但的确需要给付彩礼才能“娶”妻子回家。可以说是一种补偿,女方的父亲藉此收回在女儿的衣食、教育(部分家庭会让女儿接受教育)方面投入的成本,有时候这种交易甚至可以说是一门“好生意”。


对于贫民阶级特别是无产阶级而言(华人口中的无产者比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儿子总是受欢迎的,因为这个父亲花钱、母亲花精力养大的儿子终有一天会成为父母的依靠。这种模式代代相传成为传统,人们说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特点。女儿则完全不同,十二年或十五年的居家生活不会过得那么容易;直到后来,这个苦命的女人被某个男人看上,成为他的新娘。她甚至不能缠足,因为很小就必须被迫前往工厂、农田甚至是妓院谋生。十二年或十五年的养育,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这无疑远超一名中国贫民父亲所能表现出的无私和慷慨。因此,华人常常采用的一个解决方案是:生儿子就留下养大,生女儿就立刻杀死。


当然,从未听闻皈依天主教的华人犯下弒婴罪行,这一点无需在此赘述。但对于生活在基督律法下的每一个人而言,女人和男人一样,都拥有生命的权利,拥有接受父母养育的权利。如果说,我们的宗教(天主教)没有其他可取之处,只此一条足矣。


华人弒婴的事实可从华政衙门的记录以及澳门目前唯一仅存的育婴堂的记录中窥探一二。下列图表为本报告附件中一系列图表的汇总。




毫无疑问,我们可以透过这些图表看出很多问题。在育婴堂,救活一个男童比救活一个女童要难三倍。这是因为,父母只有在绝望时,才会选择把男孩送到育婴堂;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男婴降生时的存活条件本就极度欠缺,亦或是孩子表现出的症状让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将不久于人世。女童被送进育婴堂的原因和境况有时跟男童一样,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女童是因为外部原因被遗弃,因此,神圣的护士姊妹的无私照料有时可以挽救她们的生命。要想拯救一个被自然之力判处死刑的新生儿,只有神迹才能做到;但要想挽救一条被人类迫害的生命,很多时候,无私的奉献就能造就奇迹。没有人能比仁慈的修女们更了解如何创造这样的奇迹。


从华政衙门记录的弒婴案例图表中,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简单而直接的结论:死的男童全是父母没办法救活的;活下来的女童则是父母不愿杀死的。尽管得出这样的结论实在让人寒心,但世界上确有四万万人民活在这样的传统思想之下。


育婴堂作为一间收留弃儿的慈善机构,其设立的目的具有崇高的双重意义:其一,拯救孩子们的身体,很多时候这是超出人类能力范围的艰难任务;其二,拯救孩子们的灵魂,即立即为孩子施洗。如果育婴堂不存在的话,这些女婴绝对逃不过被父母溺杀的命运。对于送到育婴堂的婴儿,不管孩子的健康状况如何,嘉诺撒修女们总是来者不拒,甚至还会给拎着小包袱送婴儿来的大人一些补偿。对于将女儿交给育婴堂这件事情,此时作为父亲只须权衡一下利弊:一方面是面临着弒婴被当场抓获的风险;另一方面则是卸下了女儿这个负担,无需承担安葬的费用,甚至还能获得一个银币的补偿。看起来似乎没有犹豫的必要。但对华人父亲而言,确实存在犹豫的理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麽直到今天我们还能时不时发现被溺杀的婴儿。


影响中国贫民父亲决定女儿命运的因素其实是宗教。跟世界上其他少部分坚守自己信仰和风俗的人民一样,华人始终认为改信天主教意味着灵魂的堕落。这位连杀女儿都毫无愧意的中国父亲,却害怕在另一个世界会有人因为他把女儿的灵魂送去了天主教世界而找他算账。这个被他遗弃的女孩,尽管与他血脉相连,但被送给嘉诺撒修女之后,在基督仁慈、纯洁的羽翼下被哺育、爱抚和教育,终有一日,她会成为天主教徒,会背弃她从未接触过的父母的宗教;而这位将她拱手送人的父亲却再也不能与自己的女儿建立宗教意义上的联系,女儿听不到他的祷告,收不到他寄往彼岸世界的书信,收不到他在庙门口、菩提树下、家门口佛龛前和被风暴裹挟的船舱内焚化的纸钱。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令人感到恐惧:不是杀掉刚出生的女儿,就是背弃自己的信仰;不是承担罪责,就是承担将女儿的灵魂“出卖”给天主的责任。


正如我们所见,华人确有犹豫的理由,但这种犹豫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因为他们发现了一种打破此两难局面的方法,且所有住在基督教地区或附近地区的华人都熟知这种方法。这个方法简单而实用,那就是让女婴处于窒息状态,使她们能够继续存活一段时间,这一小段时间足以让大人得到他想要的那笔补偿金,但却不足以让她们支撑到受洗那一刻。对于杀死女婴的大人而言,洗礼已经起不了作用,亦不足以让已无意识的孩子前往另一个天堂,一个与他所信仰的彼岸世界不同的地方,一个不会因为女儿的灵魂归属问题而找他算账的地方。华人认为这种方式既可以解决他们在宗教方面的顾虑,又不会失去挣一百文铜钱的机会。


当然还有一种相对缓和却耗时更久的方式,即不给刚出生的女婴喂任何食物,直到她进入生命垂危的状态,这便是把她交给嘉诺撒修女们的绝佳时机。一方面修女们已无力将她从死神的魔爪中拯救出来;另一方面修女们又无法拒绝用一个银币来交换一条属神的灵魂。


我在此所写的事情绝非杜撰。有时候很难评判犯罪的轻重程度,因为有的父母只是因为孩子或多或少表现出一些呼吸困难的症状,亦或是呈现出肺炎患者的面色,就犯下如此罪行。还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并不存在任何犯罪(当然这一点只适用于男婴),只有在失去最后一丝希望的情况下,父亲才会考虑丧葬费用和育婴堂给予的补偿金。如果孩子的死亡是由飢饿导致的,那就更难查明是不是犯罪了,尽管有时候确实可以在新生儿的咽喉处发现掐伤痕迹。我听别人说(不知有没有根据),望厦和前山地区的华人大多如此行事。


对于这种无比严重、令人愤慨的恶行有没有什麽解决的办法?答案是有的。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只想到了一个方案,即实现整个中华帝国的全面开化。要等到实现上述目标的那一天,我们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我们作为天主教徒应当继续支持育婴堂的善举,支持该机构不断拯救一条条刚出生就被判处死刑的生命的行为。


前面谈的这些都是为了让大家注意下面这个事实,即负责流行病筛查的医生未在育婴堂内发现任何一起感染病例。得出上述结论主要是因为开展相应的筛查需要对血液进行细菌学检测,然而有些婴儿在这个世界上存活的时间实在太短,短到甚至来不及做检测,故而无从得知他是否染病,亦无从得知其是否出现感染症状。虽然腺鼠疫的潜伏期非常短,但也短不过这些弃婴飞速流逝的生命。如下表所示,刚刚过去的6个月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由以上图表可知,育婴堂两年间死亡人数的差值与流行病无关。因此,需要指出的是,1895年的死亡人数较1894年增长的22%,主要是由于华人人口的增长以及华人根深蒂固的弃婴恶习所致。


此外,我们对1895年上半年每个月的死亡数据进行比较可知,5月本来是疫情期间澳门华人死亡率最高的一个月,但育婴堂的死亡数据却显示5月是继2月以来死亡人数相对较低的一个月;6月,澳门腺鼠疫流行病快速趋缓、直至终结,但却反而是育婴堂死亡人数最多的一个月。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腺鼠疫流行病并没有蔓延至嘉诺撒修女们悉心管理下的育婴堂。


上述事实无疑反驳了我之前作出的关于育婴堂卫生条件较差的论断,但同时也证明了恰当的预防措施和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即使在利于传染病传播的环境中也能起作用。


直到华人医院的医疗站建立起来之后,育婴堂的死者确认工作才交由一名医生负责;5月末,华人医院的医疗站搬迁至市政厅大楼,医疗站负责人承担了该工作。截至6月底,海军军医俾利喇(A. J. Gonçalves Pereira)任医疗站负责人。


育婴堂的临诊工作一直由一名中医郎中负责,在华人医院的医疗站建立之前,该名中医郎中也负责对死者进行确认。


目前,医局公会仍允许无任何资质的中医在葡萄牙管辖的土地上行医。我对此决定感到惊诧。委员会此举无疑公然违反了1869年《组织法》第38条第3款有关规定,《刑法典》第236条第2款和其他相关现行法律也对上述法条内容做出了限制。既然委员会此举没有法律依据,那麽自然应当作出解释。1887年,我第一次对无资质的中医诊所和土生葡人诊所在澳行医的行为提出异议。1889年,我再次提出,“在澳门这个法律允许郎中无照行医的地方”,不宜实施1869年12月2日法令第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直到现在,我还在等待中央政府就此问题作出相应的最终指令。在等待的过程中,医局公会默许了外国人私开诊所面向外国人行医的行为,完全不问这些英国医生或中医郎中是否持有相应的科学、职业证照。


医局公会一直尽力不去面对的事实是,比起持证行医的医生,葡人、欧洲人和土生葡人社区中的部分人有时候更愿意找中医郎中看病,因此他们不会向司法机关告发这些江湖郎中。然而,这些江湖郎中和他们的老主顾们行事并非完全小心谨慎,有的中国或土生葡人郎中甚至在地方报纸上刊登广告。对于这件事我不得不严肃对待。我很早就认识到,在这件事上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并没有什么意义。既然自杀者的责任不能归咎于他人,那麽按此逻辑,我也不认为应该对这些业余行医人员制定过于严苛的法律,毕竟他们是在别人的请求下,用自己苦心钻研的实践知识提供服务。真正应该受惩罚的是这些找江湖郎中看病的患者,或者是这个社会,因为社会没有让人民认识到合法行医的医生与江湖郎中之间的差距:一边是掌握科学治疗方法的医生,另一边是一知半解的江湖郎中;正规医生必须接受中级课程加高级课程至少十三年的培训,江湖郎中却连切尔诺维茨(P. N. Chernoviz)医生的处方集都没读过;出于职业义务和对医生职业的问心无愧,执业医师们从未停止过学习和研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而江湖郎中们却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他们读过的书(如果有读书的话)和治疗行为中进行研习和总结,他们对所谓治疗技术的认识还比不上给圣洛克舔舐伤口的小狗。


法律没有惩罚社会,没有教导社会,反而惩罚了这类社会的必然产物——江湖郎中,他们因为没有拒绝别人提出的看病请求而受到惩罚。既然法律如此规定,我必须遵守;但坦率地说,我更偏向于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当然必须是殖民地的自由。


5.华人医院

我在1888年编写的《霍乱流行病报告》中对华人医院作出如下论断:“华人医院的作用很值得怀疑。在那里,如果医生认为重症病患已无救治的希望,便会直接将其移至太平间(因此并不需要太多医生)。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发现,华人医院的统计数据缺乏真实性,多为视当时情况而编造的数据。华人医院主治医师的医疗知识是从护理实践中总结得出的。华人医院只会提供令人怀疑的统计数据。”


三年后的1891年,我还是坚持之前的观点:“令人遗憾的是,即使在有华人医院的澳门,我们也无法获得天花和流感流行病在上个季度造成的破坏的有效数据。澳门华人医院的统计数据就像贾米森(Jamieson)医生在《海外医学报告》第36期第2章中所提到的上海华人医院的统计数据一样,邸报(Tipao)上搜集到的正式统计数据毫无价值,它们不是故意僞造数据,就是因粗心大意而产生了错误数据。”


正所谓时代不同,风气各异,我现在开始相信澳门华人医院的统计数据是真实准确的。当然我并不是指信任华人对疾病的诊断,他们还是把所有的咳嗽都诊断为肺结核,所有死前出现发热症状的病患都被诊断为伤寒。这种武断的诊断方法无法取得我的信任。中医郎中(至少澳门的中医郎中)仍分不清病因、病果和疾病、症状等概念。但华人医院现任管理层取得了重大进步,即医院公布的关于诊疗活动的情况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了一定的严谨性,且我曾有机会亲自去确认过。因此,在本报告附件的图表中,我也公布了华人医院的数据。


事实上,华人医院才是真正的传染病中心。每天都有无数病患和病人尸体涌入华人医院,有的是为了来治病,有的是为了来办理死亡证明和领取棺材。华人医院聚集了绝大部分腺鼠疫受害者,但即便如此,华人医院内设医疗站的官医还是不能干预病人的治疗,一方面不想阻碍他们继续信任中医疗法,另一方面也不愿意承担病患死亡的责任。


真相就是如此。有人可能会对澳门医生的行为横加指责,认为澳门医生不如香港医生人道,因为在去年的疫情中,香港当局强制将华人病患送入由专业医生负责的医院接受治疗。我认为这种指责是不公平和欠考虑的。难道我们已经找到终结传染病的特效药了吗?科学界是否已找到任何已知药物,通过摄入或接种,可破坏人体器官内的北里杆菌,并消除该细菌对人体的毒性作用?我们这些西医是否已经找到了治疗疟疾的奎宁,治疗梅毒的汞或碘化钾?或者我们是否有至少一种针对天花的疫苗?我们没有,或者说现在还没有。对于中国南方暴发的腺鼠疫和伤寒疫情,欧洲医生仍在采用症状治疗的方法。如果病人的内外部条件允许其抵抗血液感染带来的直接破坏,并撑到细菌和毒素的清除,那么这名病人就得救了;反之,不管是采用科学的症状治疗,还是荒唐的治疗方式,不管是经专业医生的妙手,还是由江湖郎中随意处置,这名病人都会死去。


我清楚地知道,科学理性的治疗方案远比经验医学更能拯救处于危险中的感染者,因为所谓的经验医学更多基于随机尝试而不是长期实验。我始终坚信波特酒和生肉药丸比茶水和红薯更能缓解感染者的病情。我相信(且数据也证明了)无资质的江湖郎中负责的医院的死亡率比专业医师负责的医院的死亡率要高得多。然而,仅凭上述几点,我们是否有理由强迫病人违背其信奉的诸多原则,接受并遵守专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我们是否有权利仅凭那一丝救治的希望,就依靠警察的刺刀和强权将我们的意志强加在那个对我们无比厌恶的垂死者身上?难道我们这些来自文明世界的葡国医生、英国医生还不了解“对医生的信任是治疗的第一步”这一临床治疗的公理吗?暴力强迫难道是增进信任的合理方式吗?


基于上述几个问题,我不认为澳门医生让华人病患接受他们更信任的中医治疗的做法比香港医生更不人道,这种指责是不合理的。有可能是我错了,但也很难有人能说服我。


6.湾仔棚厂医院

此医院设立的过程和其他基本情况已在上一章介绍了。基于上面已经讨论过的内容和本报告后附的统计数据,我所能补充的并不多。


医院设立之初,我认为此棚厂医院应当专门用于收治传染病患者和疑似病患者。然而,在医院投入使用的第一天,我就不得不打消了这种想法。5月28日,第一批10名感染者从澳门华人医院转移至湾仔棚厂医院。同日,23名来自澳门不同地区的病人也进入该医院接受治疗,且其中绝大部分病人所患疾病都与黑死病(腺鼠疫)并无关联。第二天我去住满感染者和垂死之人的棚厂医院视察时,发现有一名完全没有任何发热症状、只有膝盖风湿性疼痛的老妇人在那里接受治疗;看到一名因试图撞墻自杀导致头部流血以及剧烈脑震荡的苦力在那里接受救治;注意到腺鼠疫病患中有人还患有肺炎、心源性水肿以及其他我已经记不起的非同寻常的疾病。当时我很生气,因为他们在第一天就违背了我的指示;但我更多的是对这样的迷信感到震惊,盲目的相信的确是无知者取之不尽的“幸福源泉”。去传染病医院治疗慢性风湿病,将剩余生命以小时或分钟计算的自杀者送入流行病集中地带!我认为棚厂医院内收治的病人所属的中国无产阶级是值得敬佩的,管理那所医院的中医郎中同样也是值得敬佩的。于是,我同意棚厂医院收治其他病患。除了同意之外,我还有其他选择吗?从那时起,正如统计数据里所展示的,本应在澳门华人医院接受治疗的各类病人几乎都前往湾仔棚厂医院就诊。


反对就意味着逆势而行,所以我做出了让步。我始终不愿让步的是,必须将每个性别的患者按照感染、疑似、非疑似等三个类别进行隔离。根据我的指示,应在棚厂走廊两边分设六个医疗区,其中东边(朝澳门方向)收治女性病患,西边收治男性病患。此男女分别收治的方案从未引起任何反对,且医院方面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但分三个医疗区,对不同类型病患分开收治的主张,却没能原原本本地执行。新入院的病人被安排进刚刚死过人的病房,更严重的是,直接被安排到死亡病患的病床上。我必须声明,病床上只有一张毯子,由于室温并不低,且这种疾病没有颤抖或发冷的症状,之前的病患并未使用它。但不管之前的死者是不是感染者、有无发热症状、是否罹患腹股沟腺炎或结核病,这些病房、病床和毯子都直接让新入院的病人使用,不管这名病患因为什么疾病入院,他都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安,也没有丝毫的犹豫,放心大胆地使用医院提供给他的东西。


但医院记录最终使我相信我才是那个无知的人。在看似卫生条件不佳的棚厂医院内,竟然无任何一名入院接受治疗的非腺鼠疫病人感染该疾病。这是单纯的偶然吗?在这样一个杆菌极易传播的温床内居然没有一例感染发生?是消毒剂起了作用?是氯化物气体和石碳酸的功劳?我不得而知。但上述情况似乎可以用来证明,腺鼠疫是一种纯粹的传染病,其传播力小于霍乱或其他同类传染病。


我于6月末获悉一宗发生在望厦村农田区的死亡病例,该病患的腹股沟处出现淋巴结肿大。询问一名在附近田地做农活的华人后,得知他亲眼目睹了该名病患倒地,本来想上去救助,但发现是腺鼠疫感染者,所以立即后退了。从症状表现来看,此病患绝对是腺鼠疫感染者。该华人目击者还表示,此病患应该是望厦村村民,曾经在湾仔棚厂医院接受治疗,后以已经康复为借口出院。


读者应该能理解为什么这一消息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湾仔棚厂医院居然向澳门输入了一名腹股沟淋巴结发脓的黑死病(腺鼠疫)病人,这一结果显然与将棚厂医院建在葡属领地之外的初衷背道而驰。


于是我立即赶赴湾仔,对入院病人的人数进行核查,发现共有一名男子、一名女子以及一名小孩共三人离开了医院。后来获悉离院的男子已在第一个严重病发期内死亡,且无腹股沟淋巴结肿胀化脓的症状,所以我不得不努力调查望厦村发现的尸体的来源。经调查得知,该死亡病例来自湾仔的某个村庄,曾在湾仔常设医院内接受治疗,后来大概因为想入城乞讨而进入了澳门。可确定,其死亡是由腺鼠疫引起的一般性虚弱导致的,食物的缺乏也是重要原因。


无论如何,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所有湾仔棚厂医院的病人出院前均须由我亲自检查。虽然上述死亡病例并非来自棚厂医院,但既然我们掌握了这一情况,就不能排除疫情从此医院再度萌生的可能。


6月28日,在经过妥善检查后,湾仔棚厂医院最后一名腺鼠疫病人治愈出院。该日以后,进入棚厂医院治疗的均为普通病人,其所患疾病与传染病无任何关联,故可认为院内的腺鼠疫疫情已完全终结。


在棚厂内接受治疗的病人中,最后一宗腺鼠疫死亡病例发生在7月5日,7月第一周共有五名处于不同阶段的感染者死亡。


有人建议,将其余病人转至华人医院后关停此棚厂医院,并将其烧毁。我认真考虑了这一建议,也的确有意这样做,所以我前往棚厂医院与管理人员讨论。但医院里的病人一个接一个不停地哀求我,希望我不要把他们送回华人医院,因为那里热得令人窒息,通风也不太好。病人们希望我能同意他们继续在这里接受治疗,因为这个架设在河床上的棚厂医院条件要好一些。所以,我不得不考虑棚厂医院的优缺点,并与华人医院作对比。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保留此医院确实是更好的选择。此医院将继续作为华人医院的分支机构运作,病人可自行前往他们认为更有利于其治疗的地方就诊。


我不相信到了寒冷季节,病人还会青睐这间棚厂医院,但如果他们还是愿意来这里就诊,我也不认为有任何不便之处。流通的空气和充足的阳光对病人总归没有害处。


华人医院和湾仔棚厂医院的监督管理工作自5月28日起一直由医局局长负责。


(二)坟场

1.圣味基坟场(西洋坟场)

5月上半旬,共有五名因患腺鼠疫身故者被安葬在此坟场,另有三名大致诊断为因伤寒身故的人也被安葬于此。腺鼠疫感染者中有两名土生葡人女性,另有男性、女性、儿童各一名,均为华人天主教信徒;因伤寒死亡的两名男性和一名女性亦为华人天主教徒。自5月15日起,禁止将感染者安葬于圣味基坟场内。


2.劏狗环坟场

此坟场位于东望洋山,专门用于安葬来自附近棚厂医院和澳门城内的天主教染疫死亡者。如附件图表所示,此坟场在传染病疫情期间共计安葬27具遗体,其中包括1名在劏狗环棚厂医院出生不久后死亡的婴儿。感染者遗体安葬的规定如下:

(1)墓穴须在黏土地上开挖,深度必须超过2米。

(2)须用漂白粉和石碳酸对遗体进行消毒。

(3)棺木上层土壤须覆盖多层漂白粉,土壤要用石碳酸水浇湿。


3.基督教坟场

5月9日,一名患腺鼠疫的华人女性安葬于该坟场。由于坟场管理人员的疏忽,该坟场未遵守任何感染者遗体安葬规定;医局公会获悉情况后立即与坟场方面达成协议,坟场同意对上述时期的违规行为予以补救,以免造成严重后果。1895年上半年,只有上述死者被安葬在基督教坟场。


4.白头坟场

无任何死者安葬于此坟场。


5.嚤囉坟场

1895年上半年共有四名死者安葬于此,均非腺鼠疫感染者。


6.华人坟场

奉阿穆恩(José Rodrigues Coelho do Amaral)总督之命,华人坟场于三十年前开始投入使用。此坟场位于澳门与中国之间的中立地区,沿关闸外整个土腰地带的岸边纵深延伸。此次疫情期间又沿同一方向新挖掘了许多墓穴,故如今澳门华人坟场已完全不处于澳门直接管辖的区域之内。


基于上述情况,医局公会很难对感染者遗体安葬的卫生情况执行严格监督。因此,感染者遗体安葬的卫生违规行为最初多集中发生在华人坟场。幸运的是,中国海关关税司阿理文(Ernst Ohlmer)先生出于维护各方共同利益的考虑,自愿肩负起监督华人坟场执行卫生规定的重任。自此,华人坟场的遗体安葬严格遵照公共卫生规定有序进行。


1895年1-6月,关闸外的华人坟场共安葬2,367具来自澳门的遗体和192具来自湾仔棚厂医院的遗体,即共计2,559具来自葡萄牙领土和水域的遗体。值得注意的是,在192名病逝于湾仔棚厂医院的病人中,有14名来自澳门其他地区;故来自澳门城内的非天主教信徒华人死者共计2,545人被安葬于此华人坟场。1895年5月至6月,共有88具遗体经海路和水路离开澳门港并被运至中国境内。


以上便是今年1-6月澳门各医院、坟场的大致情况,具体细节可参阅本报告附件中的统计数据。


(未完待续)




*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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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革命浪潮中的澳门——东南亚反殖民民族主义者的避难地(〔澳〕杰弗里·C. 冈恩撰  项方译)(上)(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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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澳门的瘟疫防控与城市发展(张中鹏)(上)(中)(下)


19-20世纪澳门霍乱的流行与防治(〔葡〕文德泉 撰  杨楚乔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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